9月24日,广州地铁发布了佛山经广州、东莞市外工程(广州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并要求公示。
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简称“佛穗莞城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要求,本项目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项目建设内容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次意见征询范围为广州市。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名称: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工程
(二) 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石围塘街道、花地街道、冲口街道;海珠区南华西街道、龙凤街道、海幢街道、素社街道、滨江街道、新港街道、赤岗街道、琶洲街道;黄埔区长洲街道、鱼珠街道、大沙街道、文冲街道、红山街道、云埔街道;增城区新塘镇、永宁街道。
(三) 工程建设内容:项目广州段线路起点芳村站、终点坭紫站,自广佛边界经荔湾区、海珠区、黄埔区、增城区至穗莞边界,新建线路长度50.6km,全地下敷设,在陈家林设置车辆段一座。
(四) 工期安排:总工期约5年半。
二、 征求意见
(一)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征求意见范围
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工程(广州段)线路经过广州市辖区沿线区域内的相关单位和广大群众。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对您工作、生活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3)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对当地交通的影响;
(4)本项目征地拆迁及补偿;
(5)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的意见;
(6)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历史文物、生态区等影响;
(7)其他意见和建议。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
(二)注意事项
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事项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工作人员提出;
为了保证意见反馈的真实有效性,参与个人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请在相关意见上加盖公章。
三、 公告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 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7376737-638(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传真:020-87376380
邮箱:yijianshouji830@qq.com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谭超
【作者】 谭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