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方面的老师告诉小编,自己的同事在网上与人对话时提到了自己的名字,并展示了自己的个人资料照片。
自己还不确定他们有没有说自己坏话,但是被人提到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他想知道自己的姓名和头像是不是自己的隐私。一、姓名和头像属于隐私吗(《民法总则》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姓名和头像属于个人信息,使用他人头像和姓名是否构成侵犯隐私,要看具体情节。如果因为公开他人姓名、头像及相关内容给他人造成了伤害,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是正常使用,比如公众场合有认识的人叫你的姓名,就算不上侵犯隐私。
隐私就是私事,个人信息 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禁止他人干涉的纯个人私事。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二、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1034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同时适用隐私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所以姓名和头像是否属于隐私,需要根据使用在什么样的语言环境中使用来判定。如果只是正常交流中提到,并无不妥的语言,没有对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则不构成侵犯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