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谎称被抢劫了
海口一对情侣被行政拘留了!
某某某。
7月16日下午23时许,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滨海派出所接到抢劫警察庭,报案人李某(男,31岁,海南海口人)与女友许某(女,22岁,海南临高人)乘坐电动车经过海口玉霞路龙华市场附近时被白衣男子乘坐。
吴某某 (警方供图)
接警后,分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由侦查大队、便衣大队、
滨海派出所组成立专案组
迅速到案发达现场开展侦查工作
经过现场走访调查、
查看沿街视频监控并进行综合研判后
专案组民警发现本案存在诸多疑点
认为报警人李某某有报假案的重大嫌疑
7月17日16时许,专案组民警将报警人李某某及其女友许某某传唤回分局询问相关案情。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某和许某某回答含含糊糊、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神情也极不自然。民警随即调整侦查思路,经过认真细致的询问和法律宣讲,李某某和许某某两人终于交代了报假警的事实,并承认吴某某只是向两人喷射了辣椒水,并没有抢走他们的钱财,所谓的“持刀”和“一万元现金”都是他们的虚构。
7月17日17时许,民警在琼山区红城湖附近也成功抓获所谓的“抢劫嫌疑人”——白衣男子吴某某(男,35岁,海口人),经突审吴某某,其交代了使用辣椒水袭击李某某和许某某的作案经过。
经专案组民警查明,李某某与吴某某的哥哥存在债务纠纷,由于吴某某多次联系李某某未果,7月16日22时许吴某某就从海口新港尾随跟踪李某某和许某某,行至龙华路龙华菜市场路段时,吴某某用辣椒水喷射李某某和许某某,意图迫使李某某还钱,不料李某某和许某某二人骑电动车快速逃离现场,吴某某紧追不上后因怕被路人认出便就此作罢离开了现场。事发后,李某某和许某某在一气之下便想通过谎报被抢劫的方式对吴某某进行报复。
目前,龙华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涉嫌谎报警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以及提供虚假证言的李某某和许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对涉嫌寻衅滋事的吴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警方提醒
110报警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社会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案情或歪曲事实,谎报案情不仅影响公安机关正常办案,扰乱公共秩序,而且是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 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