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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视频号名字杨」微信视频号视频链接获取

时间:2023-02-18 12:11:5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每个人都有“麦克风”,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发言。

3月22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在抖音发布不实视频而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法官以新时代“互联网+”的思维化解了纠纷,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2月22日,原告杨某某诉来法院,称被告浦某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中发布了一条视频,该视频发表了原告杨某某随意赶走承租人并砸掉承租人装修成果的不实信息,造成原告社会评价降低,名誉权受损。

了解基本情况后,法官吴克宏和法官助理李沅芹定于3月22日组织双方来法庭当面调解,然而被告浦某某却并未到庭,电话联系被告号码,其也声称不是本人。寻至其住处也无果,案件进展一下子陷入僵局。但法院干警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让原告代理人当场又一次拨打了浦某某的电话。被告未曾多想承认其就是浦某某,法官助理李沅芹遂赶紧接过电话表明身份和来意,被告这才同意以微信方式沟通调解。

调解过程中,李沅芹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分别向双方释法明理,在被告浦某某承认其发布的内容也是其道听途说的不实消息后,李沅芹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也劝说原告心平气和、适当让步。最终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浦某某删除了存在不实内容的有关视频,并按照杨某某要求于抖音上发布了道歉声明,消除影响,杨某某也愿意不再追究其他经济损失,自愿撤诉。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并非信口开河。无论是现实还是网络,不当言论一旦突破法律底线,势必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在自媒体时代,每个人在握住“麦克风”的时候,也要守住法律的底线和道德的红线。通讯员 冯筱颉

校对 苏云

来源: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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