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我国农业农村经济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很多经营者、投资者都想挥拳试验,在农业领域成就一项事业,实现心中的农场梦想、农业梦想。
投身农业,成立相关的农业经营主体尤为重要。然而,究竟是该注册农业公司,还是要成立合作社,或者开办家庭农场,很多经营者与投资者一直犹豫不决。要解决这个问题,第一要明晰三种经营主体的职能,第二要知道三者在注册流程上的不同,第三要了解三者在申请政府补贴方面各自有怎样的优势:
一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以农业生产(比如种植或者养殖)为主要业务的经营主体,后期产业链向农产品加工、研发等方向延伸时,有一定的局限性。目前国内很多家庭农场都向休闲、观光、旅游等服务产业延伸,利润有所增长,发展势头也很迅猛。
家庭农场的概念是2013年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各类家庭农场87.7万家,逐渐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生力军;根据农业农村部对全国3000多户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测,家庭农场的年均纯收入达到25万元左右,劳均纯收入近8万元,高于普通农户收入。
注册流程上,创办家庭农场要求本人是农村户口,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土地经营规模50-200亩之间,农业的纯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入的80%以上、具备农村土地经营权及相关证件等等。创办程序一般是各乡镇政府初审辖区内成立家庭农场的申报材料,上报县农经部门复审;通过之后,由县农经部门认定其专业农场资格,并推荐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近年来,为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家庭农场规范有序发展,各地出台了关于家庭农场的申报、认定及扶持政策。目前家庭农场的补贴支持还停留在地方财政支持上,各地对家庭农场的补贴制度不一,对从事种植,养殖的小型家庭农场补贴分别为3万到5万元,在申报补贴方面有一定的劣势和局限。
二农业合作社
合作社是农村资源整合的有效主体,职能相对广泛,除了种植养殖的生产职能之外,还可以延伸加工、流通、服务、研发等业务。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10.2万家,实有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8.3%。
创办农业专业合作社,要依照2018年7月1日修改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一般要求合作社成员80%以上的是农民,5名以上联合申请;合作社的注册资金没有硬性规定,但没有注册资金的合作社,补贴金额不高而且发展有局限。因此从长远发展考虑,注册资金写500到800万最合适,对于以后资金项目的申报有好处,也是合作社实力的体现之一。
由于合作社刚兴起注册时期,全国注册了不少农业相关合作社,但存在大量的空心社,只是注册并没有运营;因此国家近年来大力整顿合作社,清理空心社,所以有些地方现在注册还是有些难度的。
合作社是国家大力扶持的农业经营主体,补贴政策多,补助资金高且申请流程简单,只需要项目申报书就可以。其中,优惠类政策包括税收优惠、用水用电优惠等;补贴类政策包括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置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退耕还林补贴等;涉农项目扶持政策包括专项扶持、产业化项目扶持和农业综合开发等。
三农业公司
农业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最广,可以把农业和商业结合形成一条完整的生产链,利益也是三个项目中最高的,还能实现上市。创办农业公司的注册程序要比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复杂一些,要到当地工商局依法注册,核名、验资等等。
农业企业申请资金补助,流程相对复杂,需要提供繁琐的申报材料。通常来讲,农业公司成为龙头企业才会获得更多支持,但相对前两者,国家补助资金是最高的,很多都是上百万、上千万的项目。也就是说,扶持资金额度大的农业项目,多以公司、企业作为承担主体。
近年来,各地陆续制定出台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龙头企业发展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财政金融等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的扶持力度,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向龙头企业提供税收和利率优惠,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因此作为农业企业,申请成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分必要。
四总结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乡村振兴新阶段,国家对于“三农”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农村的发展机会也越来越多,想在农村投资,大显身手正当时。在未来的农业发展模式中,“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已经风声水起,这既便于享受国家的扶持政策,也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三产融合发展。
来源:农业农村网 陕西农经,转发自中国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