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报(记者刘洋)搜索了“雨昕”、“雨昕二手车”,但进入了“58同清”界面。
58同城被指不正当竞争,被“优信二手车”所属公司告上法院,索赔3000万并道歉。今天下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优信互联(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优信公司)、优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优估公司)共同诉称:优信及其关联公司自2011年8月起,以“优信”、“优信二手车”等名称开展二手车买卖及相关业务。2015年3月,优估公司成立,被授权使用“优信”、“优信二手车”字样设立了二手车专业网站),经工信部审核通过域名及网站名称“优信二手车”。
2016年4月2日,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五八公司)恶意设置“优信”和“优信二手车”与搜索引擎之间的链接,使公众在百度搜索中输入“优信”“优信二手车”关键词时,直接链接至其官网“58同城”),达到利用网络用户初始混淆争夺潜在客户的效果。此外,进入该链接页面后,58同城网站首页上部醒目位置标注有“优信二手车”字样,进一步混淆视听。
原告认为,五八公司未经许可实施上述行为,主观上具有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故意,客观上擅自使用“优信”、“优信二手车”字样,利用了公司信誉,已构成不正当竞争。五八公司作为同业竞争者,明知该公司名称、字号及官方网站具有极高知名度,仍擅自使用并故意混淆,主观恶意明显。故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优信”及“优信二手车”字样且不得将其作为搜索链接关键词,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3000万、律师费10万。
庭审上,五八公司答辩称,原告没有“优信”、“优信二手车”的商标权,“优信”商标已于2010年被一家上海公司注册,今年1月,被告已经获得了上述商标使用权,反称原告商标性使用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此外,原告“大肆炒作与答辩人的该次诉讼,其目的就是为攀附答辩人的知名度,并因此获取商业利益。”
针对3000万的索赔依据,原告称其为推广品牌所投放的广告总额为3亿余元(已付款),被告的行为是搭便车,分享了原告广告投放取得的成果,应当分担成本,给付赔偿。3亿余元,原告只主张了其中的8%,再加上公证费98000元,品牌价值折损及人工费,共计3千余万元。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