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记者余宪峰)近日,两人以利用“神仙”消灾、避免灾难的名义骗取了紫珠、张女士夫妇的钱,被警方抓获,提交审判。
近日,家住蓟州区的张女士和丈夫生活屡屡不顺,苦闷不已。正当她愁闷之时,在某网络平台上的一段视频引起了她的注意。视频中,一名红衣女子通过做“法事”给人“看事儿”,帮人转运招财。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张女士添加了该视频的发布者李某某为微信好友,向其诉说了自己的近况。李某某告知,其身上有“仙儿”,需安排现场“做法”把“仙儿”请下来,再烧香供奉,便可转运。张女士夫妇起初也是半信半疑,但聊了几次之后,见李某某满嘴仙家道法,说得头头是道,感觉其确实有些“道行”,便决定请其来帮忙“请仙”转运。于是,李某某带着助手王某某从黑龙江省大庆市来到张女士家,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烧香、敲鼓唱词等一番操作后,表示已经成功“请仙”上身。张女士夫妇随即支付给李某某8000余元的“请仙”费和往返路费。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李某某在一块红布上写下了一个名字,作为“堂单”,要求张女士夫妇烧香供奉,且每月逢初一、十五还要通过微信转账给李某某“供奉”费。短短几个月,张女士夫妇就累计花费了15000余元,但他们生活上的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反倒因此增加了负担。清醒后的张女士来到公安蓟州分局别山派出所报警求助。案发后,民警细致搜集张女士夫妇与李某某的聊天及转账记录等证据,并观察了李某某发布的短视频及直播内容,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封建迷信活动进行诈骗的犯罪案件。8月初,民警赶赴黑龙江省,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嫌疑人李某某(女,37岁)、王某某(男,39岁)抓获。经审讯,李某某、王某某二人对利用“请仙”、做法事祛灾避祸之名骗取张女士夫妇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李某某、王某某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 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