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师反映说,去年1月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了嘉兴动向朗悦湾的期房。
现在房子开始交付,他发现当初售楼处一位经理的承诺,完全就是忽悠。开发商卖房能有多努力?“龙悦湾”业主想曝光
韩先生:“销售人员自称是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当时答应免我三年物业费,包括送我三套家电。”
记者:“家电包括什么?”
韩先生:“冰箱、电视、洗衣机。”
韩先生介绍,那位自称售楼部的侯经理,目前已经把自己微信拉黑了,当场拨打对方手机,变成了空号。此前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韩先生问对方:“你当时说送我那个家电包括免三年物业费,那么这个事情该怎么说?”当时对方的答复是“联系售楼处,谢谢,我早就不在那边了”。
韩先生:“看这句话,找售楼处,这个事情推到你们售楼处。”
桐乡市鸿金置业有限公司 王经理:“不是他推就一定是我们怎么样,是这个逻辑。”
开发商桐乡市鸿金置业的王经理回应,他们不可能承诺免三年物业费和送家电,至于所谓的侯经理也不是开发商的人。韩先生又反映,当时自己来购房时,售楼处旁边曾经有过一个展厅。
韩先生:“展示厅当时是包含所有的装修,地面用的是瓷砖,吊顶都吊好的,但是实际交房下面都是木地板,没有吊顶,相差太大了,他们纯粹一个忽悠模式,当时他们的展示厅在前面,现在已经拆掉了。”
韩先生购买的是6幢的房子,他这套每平方米九千多元,总价八十多万。开发商的王经理介绍,6幢就有这个户型的样板间,装修标准和实际交付标准是一样的,但不方便让记者去拍摄。
记者:“就是你们展厅里面,当时到底有没有类似这么一个样板展示?”
桐乡市鸿金置业有限公司 王经理:“首先是这样,如果我们当初有的话,我们现场也会提示到位的,哪些东西有哪些东西没有。”
记者:“当初有的话,那有还是没有?”
桐乡市鸿金置业有限公司 王经理:“首先这样,展厅也是有的。”
记者:“那展厅的标准就应该跟你们的样板间和实物一样,为什么两个标准呢?这不会引起混淆吗?”
桐乡市鸿金置业有限公司 王经理:“首先这样,客户今天提到的反正也是物业费这些事情,那我建议还是走相关的程序好了。”
展厅已经拆掉,开发商的王经理对此也不愿多说。那位侯经理到底是谁,哪家公司的,记者有一个建议。
记者:“听我说很简单,带看单嘛,他在谁手里成交的,肯定是哪个中介,查得出来的。”
桐乡市鸿金置业有限公司 王经理:“可以。”
开发商的王经理打了几个电话后,在纸条上写下了中介的名称:“上海奉凝”。
记者:“这个是总包还是分包?”
桐乡市鸿金置业有限公司 王经理:“这个跟我们开发商是没有关系的。”
记者:“那你查到这个上海奉凝,是怎么查出来的?”
桐乡市鸿金置业有限公司 王经理:“这个是我帮忙咨询到的。”
记者查了查,发现叫“上海奉凝”的有好几家公司,但王经理表示他只能提供这四个字,如果后续韩先生走法律程序,会想办法提供全称。韩先生接着反映,说当时自己来买房时,因为首付不够,开发商的一位经理还主动表示可以借款十万,当时跟自己签了这份借款协议,借款期限是一年,从2020年12月18号到2021年12月17日,约定每4个月还一部分,借款利息为年息12%,但如果按时归还借款可以免息。
记者注意到,这份借款协议,甲方也就是出借人是空白的,只有韩先生自己的签字。
韩先生:“这个合同是一式三份的,有两份是在开发商那里的,当时我款打完之后让他原件寄过来,我怕后期款打了他不承认,但他一概不寄给我。”
记者:“你的意思是另外那两份有章?”
韩先生:“有章,什么都有的。”
记者:“给你这份是没有的?”
韩先生:“给我的肯定没有,他们法律程序做得非常完善了。”
桐乡市鸿金置业有限公司 王经理:“没有借过,我们公司也没有借过。”
记者:“你了不了解这个情况?”
桐乡市鸿金置业有限公司 王经理:“我不了解,但是我敢保证我们公司没有借过。”
记者:“免息借给他,有这么好的人?”
桐乡市鸿金置业有限公司 王经理:“没有,没有这种情况。”
韩先生:“他出了十万块钱,我房子买在这里了,或许我当时没下定决心买在这里呀。”
韩先生介绍,钱已经按期还清了,所以这十万元真的是免息贷款。如果真的需要走法律程序,他可以提供借款人的账号等信息,完全可以证实借款人的身份,但他只想证明一点,那就是当初中介和开发商为了让自己买下这套房子,能有多努力、想了多少办法。
记者:“那我陪你去桐乡住建部门。”
韩先生:“是这样的,因为我今天是交房时间,我事情比较多,这边我把后续事情完善一下,时间也比较迟了,我杭州也有事情,所以今天先这样好了。”
记者:“那你不去,我没法代替你去反映。”
韩先生:“这个事情呢,我觉得先告一段落吧,因为这种事情曝光一下也好的,我知道他们的法律程序非常完善的,也解决不了,但是我一定要曝光一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