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纪委通报了6起违规事件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为了深入把握2022年春节、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的工作,充分发挥案件调查的警示教育作用,积极营造风清、近炎节日的良好氛围,现将最近调查的6起中央8项违反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婺源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俞春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至2020年,俞春旺任县委常委、江湾镇党委书记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以及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干部和企业老板所送礼金13.2万元和烟酒、砚台、笔洗等礼品折合10万元。2016年7月,俞春旺以考察项目名义带妻子等人赴徐州、威海、烟台等多地游玩,相关食宿、游玩、交通费用由陪同的企业老板支付。俞春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俞春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万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郑高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时任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郑高科在负责评估拍卖案件执行期间,多次收受两家房地产评估公司所送礼金和香烟、白酒等礼品折合共计6.4万元。郑高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郑高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弋阳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夏光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6月的一天晚上,时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夏光港在县百老兴汇饭店私人宴请朋友一行,宴请费用1300元挂账未支付。7月26日,夏光港安排下属财务人员在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督平台虚假填报公务接待单,计划用单位公款报销上述宴请费用,后被县纪委明察暗访发现而未得逞。2021年12月,夏光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饶市城投集团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占剑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8年,占剑斌在任上饶市供水水源引水工程城西支线工程项目部副经理、经理等职务期间,先后4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白酒等礼品折合17800元。2021年12月,占剑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广丰区大石街道财政所所长周伟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问题。2019年2月,为了与大石街道党工委原书记王某某(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搞好关系,周伟送给王某某5000元礼金。周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7月,周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鄱阳县田畈街镇虎峰山林场原党支部书记刘义芳、原场长吴荣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刘义芳、吴荣华以虚列林场食堂厨师工资方式,套取55000元用于支付林场2014年至2017年期间在外部餐馆的就餐费用。2021年11月,刘义芳、吴荣华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有的大肆收礼送礼,有的变着法子搞公款吃喝,且违纪行为均发生在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部分行为发生在今年7月6日省纪委下发《关于深化专项治理严防吃喝送礼歪风变异回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之后,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从这些问题可以看出,腐败和作风问题同根同源、相互交织,严重的作风问题背后往往隐藏着腐败现象,干部的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玩乐、奢靡享乐,常常是一个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过程。严肃查处并通报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市委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定力和深化风腐一体纠治的坚定决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始终保持对“腐蚀”和“围猎”的政治警觉,真正理解“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软”等浅显易懂的道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充分认识作风建设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把是否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是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中不断擦亮作风建设这张靓丽名片。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审视和把握纠治“四风”,不断深化风腐一体纠治,时刻保持对“四风”问题可能反弹回潮的清醒认识,防止疲劳厌战思想,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发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深化整治违规吃喝送礼歪风,既要约束请吃的人、也要深挖陪吃的人、还要严惩组局的人,既要处理收礼的人、也要处理送礼的人,对“四风”突出问题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不断释放“不敢”的震慑效果。要坚持守正创新,既要用好重要节点明察暗访和日常监督检查方式手段,又要按照省纪委《通知》要求探索建立联动监督机制、循线深挖机制和大数据监督机制,着力破解“发现难”等问题,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做到把查处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贯通起来,把推动履行主体责任和落实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努力取得作风建设更大制度成果和治理效能,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全南通报5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南县通报5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例↓↓↓
01
全南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经侦大队大队长傅强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
2011年,傅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金文花苑三期高低压电力工程项目,获利6万余元。此外,傅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经报请县委同意,2020年9月21日,县纪委县监委给予傅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02
全南县中寨乡黄泥水村村委会原主任钟国庭套取工程款问题
2015年,钟国庭利用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承包工程,并在工程结算时以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工程款15万余元。此外,钟国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28日,县纪委给予钟国庭开除党籍处分。
03
全南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柳珍违规发包工程项目问题
2020年,柳珍在未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情况下,擅自决定将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搬迁装修工程项目发包给他人实施。此外,柳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报请县委同意,2021年12月14日,县纪委给予柳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4
全南县南迳镇原党委书记马爽对违规发包工程项目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问题
2016年6月以来,南迳镇实施的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大部分未严格按照《全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全南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府办〔2017〕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发包,时任南迳镇党委书记马爽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经报请县委同意,2021年6月27日,县纪委给予马爽党内警告处分。
05
全南县金龙镇水口村原党支部书记谭秋容对违规套取工程项目资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问题
2015年,谭秋容与村干部黄某清、黄某林等人商议决定水口村以虚构工程项目的名义套取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9万元,并将该笔资金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谭秋容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4月4日,金龙镇党委给予谭秋容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清风全南、上饶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