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2年3月9日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据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场张建区同志、市审计委员会主任孙玉会同志、市人民法院院长韩宪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孟协检察长的提请,于2022年3月9日通过。
(一个)
任命决定:
李文献同志是济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李拴根同志济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
任命:
李军玲同志为济源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玉同志为济源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苗明英同志为济源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卫同升同志济源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贾小平同志济源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郑义军同志济源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
决定任命:
李军华同志为济源市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
张中联同志为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建军同志为济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贺双福同志为济源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治秀同志为济源市审计局局长;
刘慧华同志为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伟国同志为济源市林业局局长;
周晶晶同志为济源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金刚同志济源市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万玉同志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天中同志济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李军玲同志济源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酒序文同志济源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于武中同志济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建军同志济源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方晶同志济源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四)
任命:
吴乐乐、张柱石、张小龙、赵 亮四位同志为济源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占利、李怀永两位同志济源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五)
任命:
李有军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员;
李东君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李东君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玉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备战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李小龙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有军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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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源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