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城遗址
朝阳城遗址位于湘州区石桥镇(黑龙江集镇一体化)周阳村东南1公里处的儒家自然村东南角。
当地俗讹传为“朝王城”。朝阳城为汉代遗址。面积约10万平方米。西北角暴露出砖砌下水道、陶井等遗迹。采集有石斧、磨,铜箭镞、驽机、“长宜子孙”镜、“五铢”钱、“大泉五十”钱,陶片等;陶片以泥质灰陶为主,有少量泥质红陶,纹饰有绳纹、瓦棱纹、方格纹,器形有壶、罐、盆、瓮及板瓦、筒瓦、瓦当等。
原黑龙集镇镇标
朝阳城,因位于朝水之阳,故名。
《南阳县志》记载:“朝阳城,因在朝水之北而得名。北距河南邓县,南距樊城各60里。”
《襄阳县志》载,朝阳城“今黑龙集南五里,俗讹为朝王城,……北距邓州,南至县治各八十里,汉置朝阳县,即以其地为治府。”《襄阳府志》卷5,舆地志5,古迹。有“朝阳城”条。
淯水过新野县城后,转东南流(故道当在今河道之东),西合朝水。
北魏时期官员、地理学家郦道元著《水经注・淯水》“朝水”条:
(淯水)又东,与朝水合。水出西北赤石山,而东南迳冠军县界,地名沙渠。又东南,迳穰县故城南,楚别邑也。秦拔鄢郢,即以为县。秦昭王封相魏冉为侯邑,王莽更名日丰穰也。魏荆州刺史治。朝水又东南,分为二水:一水枝分,东北为樊氏陂。东西十里,南北五里,俗谓之凡亭陂。陂东有樊氏故宅。樊氏既灭,庾氏取其陂,故谚曰:陂汪汪,下田良,樊子失业庾公昌。……朝水又东,迳朝阳县城北,而东南注于淯水。
《水经注》卷二九《白水》云:
[经]白水出朝阳县西,东流过其县南。[注]王莽更名朝阳为厉信县。应邵曰:县在朝水之阳。今朝水迳其北,而不出其南也。盖邑郭沦移,川渠状改,故名旧传,遗称在今也。[经]又东,至新野县南,东入于淯。
补注
【朝水】一般认为即今内乡、邓州境内之刁河,在今新野南境新甸铺北流入白河。今内乡县西南境刁河上源不远处有地名“岞曲”,或即“沙渠”。
【穰县】,在朝水之北。《太平寰宇记》巻一四二邓州穰县“湍水”条引《南雍州记》云:“(穰)县北七里有湍水。”则穰县城距湍水尚有一定距离,而南近朝水,揣其地,当在今邓州市区东南一带。这里发现有一座城址,周长3000米,城墙夯土遗迹不明显。城内发现有水井、房基、路土、绳纹砖瓦、陶瓮、壶等遗迹、遗物。文物工作者定为穰县故址,当可从。《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一邓州“穰县”条云:“汉旧县,本楚之别邑,取丰穰之义。后属韩,秦武王攻取之,封魏冉为穰侯。汉以为县,属南阳郡。后魏既克南阳,于此城置荆州。”
【朝阳县】朝阳县为汉旧县,属南阳郡。刘宋时属顺阳郡,而穰县属新野郡,则朝阳县当在穰县之西南。朝水东迳朝阳县故城北,则城在朝水之南,其地当在今邓州东南境构林镇或襄阳西北境黑龙集一带。
【白水】《隋书・地理志》南阳郡“穰县”条下原注称:“有白水。”盖其时已以朝阳县地并入穰县。此处之“白水”,出朝阳县西境,“东流过其县南”,复东流,至新野县南境,人于淯。其下游复分出一支,流为浊水。杨守敬按语称:“考今无此水,盖邓州、襄阳、新野之交,地势平衍,其水久已湮塞也。”
综上可知,朝水过穰县后,分为两支,北支即出为樊氏陂,当在今邓州东南北干渠一带。樊氏陂又谓之“凡亭陂”,其地或有“凡亭”,当为汉时亭部所在。樊氏故宅在陂东,田业后为庾氏所取。可能白水即其南支,在朝阳县西分朝水而东流入淯水,复枝分为浊水之上源。白水(朝水下游南支)当即在今刁南干渠一线。
在今刁南干渠南、襄州区石桥镇黑龙集朱杨村东南发现的一处汉代城址,当为朝阳故城所在。
黑龙庙
朝阳城废于南宋。
《辞海》释“朝阳城”:“汉置朝阳城为朝阳县,以其地为治,南朝宋废”。
《宋书・州郡志》“顺阳太守”条下谓:“朝阳,大明元年省。”当时大行土断,朝阳之省废或即在此时。
黑龙集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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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