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4年7个月零4天后,11月18日,山东“某某杀人事件”当事人在欢欢中获得减刑,提前出狱。
据此前媒体报道,2016年4月14日,因不堪母亲受辱,时年22岁的于欢将水果刀刺向了暴力催债人;2017年2月,山东聊城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6月,山东高院作出改判,认为于欢刺死一人行为系防卫过当,于欢最终获刑5年。
此前于欢受审。
2020年11月18日,聊城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决定对于欢减去余刑释放。于欢母亲苏银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日上午11时许,于欢获释后回到家中。
聊城中院在《刑事裁定书》中称,罪犯于欢在服刑期间,能够悔罪认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完成劳动任务,受到表扬奖励6次,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减刑。
《刑事裁定书》相关内容。受访人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