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宁夏高级人民法院
转型大象:宁夏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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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英模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内容。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区法院着眼选得准、叫得响、立得住、传得开,发现和选树了一批在干警身边,在全国、全区有影响力的英模典型。在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全区“政法英模和百名先进典型”选树活动中,全区法院5名同志被选树为政法英模,16名同志被选树为先进典型,集中展现了法院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宁夏高院充分发挥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的引领激励作用,号召全区各级法院把组织开展向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贯穿教育整顿始终。宁夏各级法院主动发力、积极作为,纷纷采用举办事迹报告会、交流会、研讨会、读书班等形式开展英模专题学习交流活动,把学习英模活动转化为服务群众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更好服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推动全区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纵深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坚守基层36年的“放心法官”
陈美荣,中共党员,党的十九大代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她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在基层法院工作的36年里,陈美荣先后在立案、民事及行政审判岗位工作,她勤奋工作,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舍小家为大家,以对党的司法事业的忠诚、以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对法律的无比敬畏,在平凡的工作岗位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感人故事。她创新运用“五心和十二调解法”化解矛盾纠纷,效果非常显著。
百姓心中最接地气法官
史有明,中共党员,固原市泾源县人民法院六盘山人民法庭审判员。他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自1993年6月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史有明一直奋战在基层,从法官到副庭长、庭长,他办理的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0%以上,判决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98%。他创新工作方法,在辖区设立“法官工作室”,通过审理案件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被称为“最接地气的法官”。
百场优秀庭审这样炼成
马俊,中共党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他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2008年度十大政法英杰等荣誉。2019年,在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评选中,马俊主审的一起团伙寻衅滋事案从全国1694家法院推荐参选的1716场庭审作品中脱颖而出,成为我区唯一一件获奖作品。
从检察官到法官、再到监察室负责人,29年基层司法工作经历,他的身份不断转变,但他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秉承公平正义的恒心、不断锐意进取的决心始终不变。
尽心尽力就会创造奇迹
刘文智,中共党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他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各1次。刘文智将优质高效服务保障作为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紧抓不懈,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保障岗位的不平凡,他提出法院业务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调指导中基层法院完成16个人民法院审判楼、19个标准化人民法庭项目的立项、建设任务,实现全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质的飞跃。
明断善恶的“全国办案标兵”
黄琼,中共党员,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她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自工作21年来,她审理了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近千件,在繁杂的审判工作中,她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素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让公平正义在每一起案件中得以彰显。
执行是一门艺术,考验着法官智慧
杨天成,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他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专项活动先进个人。2016年以来,杨天成所承办的案件数量、质量一直名列前茅,由他牵头推动的金凤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工作机制改革,得到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区推广。被问及秘诀,杨天成说:“执行是一门艺术,查账冻结抓‘老赖’,凭的是‘快’,才能抓住转瞬即逝的执行机会。”
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
何小军,中共党员,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他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兴庆区优秀共产党员、兴庆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从事审判工作24年间,何小军审理各类民事案件3500余件,他办理的案件不论是数量、质量还是难易程度,均在兴庆区法院名列前茅。办理每一起案件,他都讲究情理交融、不偏不倚,最大限度为群众谋求利益。
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官
冯芳,中共党员,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从踏入法院的那一刻,她便用实际行动维护着法律的尊严、践行着法官的承诺,不为鲜花与掌声,只为办好每一起案件,做一名有温度的法官,定分止争。由于表现出色、成绩突出,冯芳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
6年受理审执案件3000多件
刘燕军,中共党员,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法院德胜人民法庭法官。他先后多次被评为贺兰县法院先进个人、贺兰县优秀公务员、银川市法院办案标兵和全区法院先进个人。2015年3月以来,刘燕军共受理审判执行案件3000多件,收、结案数及结案率均居前列。在审判实践中,他充分应用“真心关爱法、诚心批评法、耐心说服法、细心借鉴法、用心刺激法”等“五心”调解法,大大提高了所办案件的调解撤诉率。面对案多人少的情况,他认真思考、反复求证,探索出人民法庭参与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路子,把大量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讼之外。
沉下心来依法办案
张红,中共党员,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她先后荣获全区法院先进个人、石嘴山市优秀共产党员、石嘴山市战“疫”模范等荣誉,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工作以来,张红始终做到沉下心来依法办案,在审判工作中即体现法度又彰显司法温度,坚持带头办理各类执行案件共2382件,结案率99.47%。在石嘴山中院民事审判庭工作期间,她共办理一、二审民事案件286件,结案280件,结案率97.9%,居全院第一。
打好扫黑除恶法律仗 护航人民美好生活
王强,中共党员,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他先后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平罗县优秀党务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王强负责院扫黑办日常工作,参与办理涉黑恶案件7件、“村霸”犯罪案件1件,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7个,116名被告人、1个被告单位被处以刑罚,达到石嘴山市涉黑恶案件的56.25%,其中个人主办3件。
公心审案热心解难
王爱娣,中共党员,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她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石嘴山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余年来,王爱娣主审的各类民商事案件1700余件,无一件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群众缠诉、上访,更无错案发生。多年来,她坚持以公心审理案件,以诚心对待当事人,以热心帮助困难群众,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心调解”法促进案结事了
闫竹叶,中共党员,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燕子墩人民法庭庭长。她先后荣获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全市法院优秀家事审判法官、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22年来,闫竹叶不断探索实践,总结出“三心调解”工作法,即以真诚的心温暖人,以理性的心抚慰人,以公正的心说服人,并运用于办案中,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她所办理的案件无一件因处理不当导致当事人缠诉、缠访。
怀揣司法为民情 心中装着老百姓
韩芬,中共党员,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她多次荣获吴忠市法院年度“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她热爱审判事业,在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中总是心系百姓,用耐心和细心全力化解矛盾。2008年以来,经她主审的民事案件就达千余件,个人年均办案数居全院前列,在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农民工、企业等权益方面成绩突出,所办案件从未出现当事人上访、缠访、矛盾激化等现象,是调解纠纷的行家里手。
平凡岗位铸就公正法魂
买小林,中共党员,吴忠市同心县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副庭长。他先后荣获县级优秀公务员、吴忠市优秀法官、自治区高院先进个人等荣誉。他视法官职业为生命,扎根基层11年,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他办案效率高、质量好,是全院有名的“办案能手”。曾全年清理旧存案件300余件,2019年审结案件384件,审限内结案率达100%;2020年审结案件248件,结案率达99.2%,均名列全区法院前茅。
用责任和担当坚守人民法官的初心
陈昌宁,中共党员,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他先后获得红寺堡区首届“最美人物”“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陈昌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他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满腔热情,坚定执着,对人民群众关爱有加,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明、高效的形象。
啃“硬骨头”护航法治固原
马亚妮,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她先后荣获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固原市优秀公务员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自2012年担任助理审判员以来共承办各类一二审刑事案件200余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300余件,且多为大案、要案。在领导和同事眼中,马亚妮是一个敢“啃硬骨头”、擅打“攻坚仗”、甘做“孺子牛”的法官,不仅勤奋好学,而且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是一把办理刑事案件的“好手”。
做为民司法的“孺子牛”
杨世杰,中共党员,固原市隆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他先后3次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先进个人,多次受到区市县级表彰奖励,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从事审判工作26年,杨世杰审执结案件2000余件,近五年审结400余件,办理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结案率 98.5 %,服判息诉率达到 95%以上,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保持在100%,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100%,结案率等主要业务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院前列。
大案小案都要认真办
拓明娟,中共党员,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她先后荣获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从事法院工作10多年来,拓明娟审理各类大小案件都能做到认真细致,2018年以来,她主办刑事案件85件,审结82件,结案率为96.47%,参与审理各类民事、执行案件340余件。
持续焕发自己的光和热
刘琦,中共党员,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他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区法院先进个人、中卫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在多年的审判实践中,刘琦创新性推出了“假日法庭”,利用双休日为当事人服务,大大方便当事人诉讼;积极联系中卫市共青团、中卫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在法庭设立“青少年维权岗”;联合中卫市妇联在法庭组建了中卫市第一家“妇女维权反家暴工作室”,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排忧解难一心为民
任善春,中共党员,中宁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他曾三年被评为中卫市“平民法官”,先后荣获全区优秀调解员、中卫市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多次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任善春在法院工作39年,在基层法庭工作17年,他始终怀着对职业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用自己的无私奉献,维护着一方平安和谐。
每一位英模和先进典型事迹的背后都有着不同寻常的故事,它们或催人泪下、或轰轰烈烈、或平平凡凡…但每个故事都映照着时代的光芒,书写着人民法院干警的忠诚与担当。走进英模和先进典型,我们感受到的,是一次次心灵上的震感;解读英模和先进典型,我们感受到的,是一场场灵魂上的洗礼。他们是新时代法院干警的优秀代表,是全区法院干警在忠诚履职、清正廉洁、秉公办案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们是全区法院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的闪光旗帜。
时代呼唤英雄,事业需要英模。全区法院干警向英模和先进典型看齐,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弘英模精神,学习他们坚守初心、不辱使命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胸怀理想、服务人民的崇高追求,学习他们恪尽职守、奋发有为的良好作风,学习他们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的优秀品质。英模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发掘与宣传有力激发了全区法院广大干警的浩然正气、蓬勃朝气、斗争锐气,将进一步推动全区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持续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