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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兴』熊兴江…

时间:2023-02-02 18:11:0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宜宾信息#中共宜宾市纪委宜宾市审计委员会公开通报了中央八项违反规定精神的5个典型问题。

一、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区交通管理五大队原大队队长、一级警长李志因违规发给进步一点问题。

2020年至2021年,李智在担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管理五大队大队长期间,通过虚报公务用车燃油费、车辆维修费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向交通管理五大队干警违规发放津补贴3.41万元,其个人领取0.58万元。李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李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由一级警长降为三级警长。违纪所得已收缴。

二、高县月江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陈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陈林在担任月江镇经发办副主任、主任,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等职务期间,先后3次收受月江镇某采石厂负责人以拜年名义所送现金共计0.7万元。陈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陈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三、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刘炳泉、副大队长杨晓葵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奖金”“返点”问题。2016年至2020年,刘炳泉、杨晓葵违规收受中国财保珙县分公司反欺诈“奖励”资金和宜宾金沙司法鉴定所、中山车辆鉴定所“返点”资金,分别收受1.3万元、1.62万元。刘炳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5月,刘炳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1年6月,杨晓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四、宜宾市南溪区第二中学校原校长熊兴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8年,熊兴在担任南溪区第二中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区教育和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任南溪区第二中学校校长)等职务期间,通过召开班子会等决策方式,以慰问金、管理补助、坐班补助等名义,向南溪区第二中学校行政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42.58万元,其个人领取2.94万元。2021年3月,熊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五、兴文县僰王山镇卫生院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2016年至2019年,经兴文县僰王山镇卫生院院长林松富提议,该院党支部书记曾丽,副院长吴丹、李洋、唐劲,总务科科长杨春梅,党政办主任杨雪等人共同参与,通过虚增职工食堂开支、绩效奖励、差旅费等方式,套取卫生院公用账户资金共48万余元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接待餐费、车辆运行、购买烟酒等开支。林松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林松富受到开除党籍、政务降级处分。2021年6月,曾丽、吴丹、李洋、杨春梅、杨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唐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问题已进行整改。

来源:廉洁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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