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 嘀嘀嘀嘀”
从最初的OICQ到后来的QQ,腾讯的这款聊天软件不知不觉已经陪伴我们20年了,学生时代那标志性的“嘀嘀嘀嘀嘀嘀”消息提示音,对于80、90后来说实在是太亲切不过了。看着头像闪动,“嘀嘀嘀嘀嘀嘀”响起,又是一个彻夜长谈的夜晚。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腾讯公司申请的“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支持QQ提示音注册商标。这也是我国商标法领域经司法判决的首例声音商标案件。
QQ提出声音商标注册申请
自2013年声音商标列入商标法保护内容后,2014年5月4日,腾讯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商标的注册申请,然而这一注册之路走得确实有点曲折。
2015年8月11日,商标局以“申请商标在指定使用项目上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申请。随后,腾讯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交了多份证据材料,包括多个版本的QQ有新消息传来时提示音的证据,但商标评审委员会以“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为由,驳回注册申请。
QQ声音商标获初步审定
注册申请被驳回后,腾讯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提交了申请商标的音频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申请商标的光谱表、频谱表、波形图,用以证明申请商标并非“嘀嘀嘀嘀嘀嘀”声音的简单重复,以及国家图书馆检索的152篇文献用以证明QQ提示音已经长期大量使用,而且领域广泛,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
终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QQ提示音在指定使用的服务项目上能够起到标识服务来源的功能。据此,北京高院判决驳回商评委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商评委应当依据二审判决,对“嘀嘀嘀嘀嘀嘀”QQ提示音在“信息传送、提供在线论坛、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提供互联网聊天室、数字文件传送、在线贺卡传送、电子邮件”等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嘀嘀嘀”引出“回忆杀”
此事件一出,网友纷纷陷入“回忆杀”,QQ承载的是一代人的青春印记阿,知产君不由得想起那些拿着按键手机,哒哒哒飞速打字聊天的日子,宿舍里“嘀嘀嘀嘀嘀嘀”的提示音此起彼伏,5元30M是再也享受不到的快乐。
声音商标
继图形商标、文字商标之后、声音商标也作为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基本功能出现。与可视性商标相比,声音商标不仅能够通过有特色的旋律或音符给人带来心理暗示,还可在情绪上更好地满足市场对所谓新鲜感的需求。因此,声音商标作为听觉方面的营销手法,很有可能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哦。
“QQ嘀嘀嘀嘀嘀嘀”是自带声音的几个字,看到它们脑海里就已经自动播放QQ消息提示音了,紧随其后的还有一大波的80、90后的青春回忆,这说明有独特性、有显著区别的声音作为商标更能引起消费者的共鸣。你有没有回忆起那段非主流的“嘀嘀嘀”青春呢?留言跟知产君分享一下吧!
本文来源于辰联知识产权商标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