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众号“南国早报”
“杀手组织”
“报复追债”
“打击小三”
……
你见过这类“打抱不平”的聊天群吗?
你以为这是买凶伤人?
不不不
这也可能是诈骗案发现场
1月18日
隆林警方破获一起网络诈骗案
百色隆林“90后”男子黄某于2019年加入一个名叫“杀手组织”的QQ群,此后便使用自己的QQ账号在网络上冒充杀手。
图为名叫“杀手组织”的QQ群。
今年1月初,一名男子通过该QQ群加其为好友,并表示想雇佣黄某到浙江实施伤人行为。
年关将至,正为金钱一筹莫展的黄某感觉天上掉下馅饼,他以“公司”放假、等待合适时机等各种理由让雇佣者先后将4万元雇佣金转账至其微信账户中,却一直未实施计划,所得赃款已被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刑事拘留,雇佣者冉某已被浙江警方依法查处,案件仍进一步办理中。
近年来,雇凶犯罪案件偶有发生
通过买凶伤人为自己出气
是极不理智的违法犯罪行为
“雇主”本身将负有主要的刑事责任
部分人从雇凶犯罪中发现赚钱的“商机”
以受雇实施复仇为名收取“佣金”后
假装实施报复行为
甚至与报复对象配合演戏
骗取钱财数额较大的
也会构成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