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律师需要减少“无效社交”,尤其是需要避免那些对自己价值不大甚至毫无价值的社会交际。这里的社交,不包括商务场合的交流,那是另一篇文章讨论的问题。
1、不接陌生电话
熟人的电话当然要接,陌生人电话尽量不要接,十之八九不是广告就是诈骗,律师没有多少时间浪费掉。如果是潜在客户真的找我们有事,我们不接电话或者挂断电话后,他们会发短信或者申请加微信时“自报家门”。一个跟你不熟却喜欢打电话的人,你相信他对你很重要吗?
2、不通过隐名微信
这里的隐名微信包括两种,一种是微信名字不能看出他的身份,而是纯粹的网名;另一种是他的微信申请不愿意说他是谁,甚至不是谁推荐的。这两种隐名微信都不应该通过,毕竟我们的时间是宝贵的。那些写明自己是某某律师的,申请加微信我都会通过。即使是体制内的微信朋友,只要不是保密部门,至少你要让我知道你是谁吧?我不认识的那些隐名微信,加了我又如何?
3、不回答长篇提问
一些人打电话或者发微信,一来就是长篇大论,似乎我就是24小时待机的接线员一样。电话是紧急时用的,通常是微信留言的,你一来就是电话半个小时甚至一两个小时咨询,我们都仅仅是“网友”,那么下一次你要么来我办公室,要么我直接拉黑你。
4、不参加陌生社交
人到中年可以约聚,但不喜欢陌生社交。即使有陌生人参加社交,那也仅限于少数几位陌生人,例如六七人聚会时陌生人不超过两三人。那种在一起只能说假话的社交,真的没有太多意义。你说扩大交际圈子?余叔十年前需要,现在真不需要。参加的陌生社交,如果是商务场合,那是情非得已。
5、不参加群体社交
许多人喜欢把群体确定为10人以上,我则喜欢把群体确定为7人以上,即各种社交尽量安排7人以内,一间小桌,一瓶好酒或者好茶,足矣。
6、不接受申诉案件
我虽然正在代理两宗再审案件,一宗发回重审一宗正在与家属沟通是否接受法院提出的妥协条件,但我深知申诉太难。为了节省时间,我明确不接受申诉案件。我国的再审程序更像是信访程序,这就让律师竟然无用武之地。我本来就对二审阶段才找我辩护有些郁闷,更何况是案件二审生效后?
7、不接受单位在线咨询
这里的单位在线咨询不包括顾问单位,而且普通人的咨询。那些单位要求咨询服务的,他们完全可以带上资料来律师事务所,而不是想着加了我的微信蹭一下服务甚至免费服务。尤其是加我微信几个月甚至几年,我都不知道他们公司在哪里,有事就网上咨询,没事都不认识我,我都有拉黑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