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辨别能力不强,对新兴事物缺乏认知以及对身体健康的渴望等弱点,对老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他们以老年人身体健康问题为切入点,以“技术养生”等噱头为由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所谓的“技术养生”不仅治不了病还骗了老年人的养老本钱,甚至耽误正规治疗,严重危害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
基本情况
2022年7月8日,东河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被害人薛某某称其在网上被诈骗6000元。因报案人薛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民警前往薛某某家中了解案情后得知:薛某某的丈夫诊断为肺癌晚期,经朋友推荐认识自称“智愚大师”的蒋某某,在其推荐下购买其“技术养生”产品进行远程治疗,没有达到任何治疗效果,薛某某在与蒋某某沟通退款事宜无果后,薛某某被移出微信群聊。不久后薛某某丈夫因病去世。
处理情况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于2022年7月9日以“蒋某某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并于7月30日将蒋某某刑事拘留。2022年9月2日,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蒋某某批准逮捕,此案现已移送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审查起诉。
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蒋某某自身没有获得医疗、理疗等方面的资格证和许可证,其对被害人进行的“技术养生”远程治疗卡片也没有任何疗效,其所谓的“技术养生”治疗卡片能调理身体、治疗疾病也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蒋某某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较大数额的公私财物,涉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特点和效果
诈骗手段及特点:犯罪嫌疑人蒋某某于2017年注册一家健康管理公司,以养生咨询业务为噱头。建立养生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所谓的养生知识,吸引老年人关注,待互相熟悉后组建群聊推销所谓的“技术养生”治疗卡片,通过多年积累吸纳会员,每名会员缴纳入会费300元至6000元不等,会员遍布全国各地且均为患有不同疾病的老年人。
蒋某某利用患病受害人,尤其是癌症受害人渴望得以救治、康复的迫切心理,虚构专家身份、远程治疗、售卖治疗卡片。同时利用互联网、微信群的传播扩散广度,鼓吹治疗效果,让患者及患者家属积极引导其他患者购买治疗卡片。由于单个实施诈骗对象的金额较小,许多受害人没有选择报警,导致犯罪嫌疑人在长达5年的时间内,对全国范围内54人实施不同程度的诈骗,涉案资金达40余万元。典型意义:老年人诈骗犯罪手法虽然千变万化、层出不穷,但本质上都是根据老年人的特点、需求设计骗局,老年人群体往往防骗意识不强,无法有效识别骗局,且证据留存意识不足,难以维护自身权益。针对此类犯罪,公安机关更需要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强化法治宣传宣传,对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用好每一个鲜活的案例,促进普法依法治理,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保障老年人权益,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所以不但要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老年人更应该做好自身预防工作。首先,要增强反诈意识。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其次要相信科学。治病就去正规医院,不能相信迷信,也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多和儿女交流沟通,儿女也应该“常回家看看”,儿女关心多一点,老年人就离诈骗远一点。最后要善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告知他人。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才能真正守护住老年人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