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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秀刀]拿刀发朋友圈?

时间:2022-12-09 12:57:2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曾经梦想着拿着剑走天花板。看看世界的繁华吧。”我相信我熟悉许巍这首歌,甚至想象过这样“潇洒”的场景。(莎士比亚)。

不过,真要是“仗剑”而行,则已涉嫌违法,将面临治安处罚。

近日,四川宜宾珙县上罗镇,两名年轻男子为了“炫耀”自己,“仗剑”拍短视频打算发朋友圈。结果遭到举报,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仗剑天涯”视频截图

2月19日下午15时许,珙县公安局上罗镇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上罗镇在建的环城路上有三名男子在“拍戏”。“别人拍戏也用得着报警吗?”起初,接警民警还有一些疑惑,以为是恶作剧。随后举报群众才说,这三名男子不是简单的拍戏,而是“两人提着长刀游走,一人用手机拍摄,一副耀武扬威的样子。”“好家伙,不仅非法携带管制管刀具,还想将这一不法行为在网络上炫耀。”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当场控制了报警人所说的三名男子和两把长刀。民警随即将三人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面对民警的问询,携刀者龚某洪(男,现年18岁,四川珙县人)、王某(男,现年20岁,四川珙县人)和拍摄视频的李某军承认了携带管制刀具在街头游逛的事实。

原来,龚某洪、王某平时喜欢玩点小视频,为了显示自己“与众不同”,两人打算拍摄“仗剑街头”的视频。由于短视频平台发不出去,两人打算发到朋友圈“炫耀”,并请李某军帮忙拍摄。据查,两人携带的长刀均为管制刀具,已违反治安管理法。

警方查明,龚、王二人所持管制刀具,为当地另一名男子所有,因该男子已涉其它案件被刑拘,龚、王二人找到其长刀上街炫耀。“民警传唤三人时,李某军刚拍了几秒钟视频,如果不是群众举报及时,三人计划继续拍摄。”

民警对视频拍摄者李某军进行了严厉的训诫,随后将龚某洪、王某依法送往宜宾市拘留所,每人执行五日行政拘留。

龙韬 刘明刚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编辑 龚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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