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新平县新华乡的一名男子被非法持有管制工具的新平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没收了管制工具。
原来,10月31日23时许,新化集镇一行业场所业主潘某,在自己朋友圈内发了一条信息,信息内容配有匕首、短刀图片。新化派出所民警获取信息后,通过匕首图片可以明显辨出是管制刀具,同时通过仔细辨认匕首图片的背景,确定拍摄地点为新化集镇一行业场所业主潘某经营的铺子。11月1日上午,新化派出所民警依法对潘某的铺子和车辆进行了检查,并在潘某的微型车上发现了一把长34.7cm的弧型匕首。据潘某交代,潘某在朋友圈内晒的匕首就是其放在微型车上的匕首,其他短刀的图片是网上下载的;10月31日晚,潘某因一个人在铺子里上班感到无聊,遂将自己车上的一把泥泊尔小弯刀拿出来拍照玩,并在网上下载了几张关于刀具的图片一起发布在微信有朋友圈中,想炫耀一下,却不知被派出所民警发现。新化派出所以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给予潘某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收缴了其携带的管制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