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几乎是我们使用最多的。
是社会工具之一。
因此,依靠微信朋友圈
熟人经济也随之兴起。
“东西物美价廉,熟人圈值得信赖”
是很多人选择微信购物的理由。
不过有佛山市民
就在朋友圈购物中“栽了跟头”,
找朋友的朋友代购买名牌,
却连环受骗!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至次年3月,张某在佛山顺德以微信朋友圈代购护肤品、名牌包、手机等名义收取麦某等三人的财物。但收款后,张某未实际购买或协助购买相应物品,而是将款项用于偿还贷款。
图为网络图,图文无关
在麦某等买家催促货物无果、多次要求退款后,张某通过在网上找人伪造银行交易单等行为,向买家虚构已经退款的事实。
期间,张某合共诈骗21100元。
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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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1100元,数额较大,遂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官寄语
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防范新型诈骗,必须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在与微信朋友圈中“朋友的朋友”交易过程中,要确认交易对象的具体身份信息并让对方提供一定的交易担保,特别在将大额资金转入对方账户时要确认系对方本人账户。
注意保存证据
在完成全部交易环节前,务必保留好双方交易中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
来源:佛山中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