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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个性签名】不要把闺蜜当作朋友

时间:2023-03-07 07:23:5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纵火犯闺蜜”似乎已经成为深入人心的社会公认属性。女性普遍的感性,有什么事总是可以互相说,满足情感宣泄或互相安慰、支持、鼓励支持、肯定等的交流大象。但是慢慢地,其实所谓的塑料花姐妹才是女性之间大多数真实的景象。

一则新闻,一位女大学生嫉妒闺蜜戴LV、频道、DIR等奢侈品,放火烧了闺蜜的房间,烧掉了所有奢侈品。(哈姆雷特。)真是可怕的闺蜜啊!

因为是闺蜜,所以相处的时间不会短。彼此之间的喋喋不休也足以触动对方的内心。贫穷的女朋友早就对富裕的女朋友羡慕到极点了,怎么有钱的女朋友一点都没注意到呢?可能早就注意到了,但察觉后感受到的优越感恰恰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满足,所以与其说是想法,不如说是炫耀财富,助兴。反而真不知道这种羡慕和嫉妒后来变成了讨厌。长时间“在嫉妒火中燃烧”的痛苦,她当然体验不到。所以贫穷的女朋友用着火的房子行为让她体验痛苦。

所以,女人其实不应该轻易交往任何闺蜜,交往也应该大致在同一水平。只有在社会地位、经济状况、教育背景、欣赏取向等大体一致的情况下,才不会刺激双方强烈的比较心理。双方都不能炫耀,也不能卑微,只是谈论感兴趣的话题,说话,轻轻松松地说话,一个是哪一个都高,另一个是哪一个都不能举手,怎么能平等交流呢?长时间看的话,嗓子会酸,往下看的话,可能会得颈椎病。是不是两个人都受伤了?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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