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的时候
姐妹一起走了一辈子
还钱的时候
姐妹,我只有三千人。
感情都在酒里
虽然苦,但在心里
我借的6万韩元
为什么白白挨了50%?
还了0
01
Q1
2019年12月,朋友在微信借给我6万元,我通过支付宝给她汇款,有微信聊天记录和支付宝转账记录。我们约定还钱的时间是2020年1月,没有约定还钱的地点,到目前为止只还了3000韩元。我们双方的户口都是浙江省台州市,现在我在浙江省杭州市,能起诉她吗?如果可以起诉,杭州市法院可以起诉,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A1:
你好。你收集相关证据后,可以起诉对方,在你的正规居住地或她的正规居住地都可以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因为你的朋友通过微信借给你钱,所以你需要准备的证据如下。1、打印向你显示贷款意图和还款时间的相关微信聊天记录,并保留手机的完整对话。(David Assell,Northern Exposure,Structure)2、由于你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对方,你可以向支付宝申请电子账单,也可以打印支付宝转账记录的截图,以保存成功的转账记录。3、要提供正确的对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4、自己的身份信息资料。你收集上述资料后,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款双方未就合同履行地达成协议或协议不明确,此后未能达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接受货币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不仅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还可以在你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
02
Q2
工地负责人要求我坐在铲车驾驶室外搬运钢筋,汽车中途到达时熄火,下到沟下,车上的钢筋掉了下来。我受伤后因背痛无法工作,没有生活来源。我希望能去看医生,得到一些诊疗费和生活费,老板回答说:没关系。我该怎么办?
A2:
你好,我建议你和工地负责人和总经理重新沟通和协商。如果协商得不到解决,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根据你的说明,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第一,假设你和工地收购公司签订了正常的劳动合同,是在单位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工地负责人在叉车驾驶室外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一定的错误。可以向公司申报工伤,向劳动部申请相应的工伤赔偿。即使工作单位没有向你缴纳社保,也不会影响工伤的认定,赔偿金也要由公司承担。
第二,假设你和工地负责人之间只有雇佣关系,那么你在工地上发生的人身伤害按照《民法典》第1192条的规定,劳务方因劳务受到损失,根据双方各自的错误程度,是相应的责任。因此,你这次发生的人身伤害,要评估你和工地负责人各自的错误程度,判断到底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建议先收集工资记录、公审、甚至工人的证词等相关证据,在你工作期间,根据工地负责人的指示指示工作,还收集受伤的证据(如后期与你们老板交涉过程中录制的证据等)。根据你和工地之间的关系,决定是进行劳动仲裁,还是以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3
Q3
结婚两年来,男人多次家暴,女人的嘴和鼻子流血,鼻子发青,当时没有想过离婚,所以没有举报,也没有视频照片。之后,因为小事,男人在家里、家具家电、女方留下视频照片,决定离婚。两岁的孩子是女孩子,女人要求孩子的抚养权,想咨询离婚的孩子怎么判?授予女人的概率有多大?砸房子不是家庭暴力吗?
A3: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男人有家庭暴力,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反复辱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你的描述,男子多次家庭暴力导致女子鼻青脸肿,没有报警,但如果有就诊记录等证据,就可以证明曾遭受家暴。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对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人,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男人后来没有直接伤害女人,但以前的家庭暴力行为和后来砸家里家具电器的行为也对女人和孩子的心理和精神产生了很大影响。女人可以先利用现有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
关于子女监护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如果子女满2岁,父母双方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根据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所以,你可以收集证据,证明男人抚养子女不利于成长,你的经济能力可以照顾一个孩子,从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04
Q4
妻子离婚分居一年了,房子是两年前共同买的,房贷我来还
,契税由我付。我们工资卡是分开的,家里绝大部分开支都由我承担。请问财产分割时利息和契税可以分摊吗?孩子被她强行带走,不让我探视,她借此讨要抚养费,合理吗?A4:
你好,房贷和契税是否可以分摊需要根据你们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来判断。至于孩子的抚养费,应当由未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该方同时也享有探望权。
根据你的描述,房子由你们共同购买,合理推测该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贷款和税金也应当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你们没有特殊的婚后财产约定,一方的婚后工资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家庭的开销即使是你承担的,也不影响对家庭其他债权的享有以及对债务的承担。因此,如果你们是以离婚为前提,你主张的契税和每月的贷款可以由双方分摊,但若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则需要和你的妻子进行协商。
另外,关于孩子的探视问题,对方不让你看孩子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对方现在单方面将孩子强行带走的行为,也侵犯了你与孩子相处的权利,你可以选择让家人与其沟通,或者采用报警等方式争取能与孩子见面相处。但不管你是否能看到孩子,都不影响你应当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若你们决定离婚,则可以通过约定或诉讼来确定孩子由谁来抚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而不抚养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05
Q5
孩子爸爸在拥有抚养权的前提下,既不抚养孩子,也不给孩子申报户口。派出所建议孩子妈妈更改抚养权,说那样就可以随母落户,可是爸爸不出面、不配合,不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到哪也落不了户口,导致现在孩子没法正常上学。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该怎样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给孩子一个身份?
A5:
你好,在协商不成的前提下,建议孩子母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获得抚养权后再以抚养权人的身份向派出所申请落户。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前夫不为孩子申报户口,同时也不配合你为孩子进行落户,如果你单方确实无法通过派出所直接办理孩子户口,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给孩子上户口自然也是正常抚养教育的一部分,没有户口孩子就不能正常上学,侵犯了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你需要收集一些孩子落户的政策,以及跟孩子父亲的沟通记录等来证明孩子确实无法落户,从而使法院支持你的诉请。正常落户后,你可以进一步帮助孩子办理上学的相关手续。
来源:CCTV《今日说法》
来源: 央视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