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河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李谦严重违法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李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变质,自甘堕落,对党不忠,没有按规定报告个人相关事项,在组织对话时没有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规定,参加超标准公务接待。期货、份子钱、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乐于接受“围猎”,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订货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生活腐败,进行金钱交易。
李谦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受贿,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要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通过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向中共中央批准报告,并对李谦给予党籍处分。国家监督委员会对公职给予开除处分。解除河北省第九次党代表资格。没收违纪收入。将犯罪嫌疑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相关财产随案件一起移送。
李谦简历
李谦,男,汉族,1960年3月生,石家庄晋州人,1983年5月入党,1976年3月入职,党委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6.03-1978.12晋县万庄村下乡地厅
1978.12-1986.05省军区教育大队学生,深泽县人民武装部干事。
1986.05-1988.11选择县委办公室资料来源、副组长、组长
1988.11-1989.0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选择性县委副部长
1989.03-1989.10石家庄地位研究室副主任科
1989.10-1992.12石家庄地位办公室副科级、正科级、部委级资料来源
1992.12-1995.02赵县县委常委、副县长(1991.09-1994.07南京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原理专业学习)
1995.02-1997.01石家庄市郊区区委常委、副区长(1993.08-1995.12中央党领导干部来函学习经济管理专业)
1997.01-1997.02石家庄市郊区区委员会副部长、大邱长
1997.02-1998.01石家庄市郊区地区委员会副部长、区长。
1998.01-2000.11新乐市委书记(1997.09-2000.01在省委党校读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
2000.11-2001.03石家庄市郊区委员会秘书
2001.03-2001.07石家庄市油画区委员会书记
2001.07-2006.03保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03-2009.11保定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09.11-2010.01保定示威副部长、副市长、大市长
2010.01-2012.12保定市市政委员会副部长,市长/市场
2012.12-2017.03衡水市政府书记
2017.03-河北省副省长、衡水市书记。
2017.03-2017.04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衡水区委书记。
2017.04-地方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第八届和第九届省委委员(简历摘自河北省政府网站)
最近,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坚的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张坚的理想信念丧失,辜负了初心使命,对党不忠不诚实,考虑了对立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法出入社会站接受宴会。不按规定报告个人相关事项,组织信函询问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接受礼金,容忍亲属利用职务的影响谋取私利。帮助执法、谋私、大力介入司法执法活动,甚至在非法搜查犯减刑假释、再审改判、破坏司法公正、破坏司法公信力、执行刑罚、审理案件、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受贿,党的十八代以后不收敛,不撒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要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通过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向中共中央批准报告,并对张坚给予党籍处分。取消按规定享受的待遇。解除安徽省第十次党代表资格。没收违纪收入。将犯罪嫌疑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相关财产随案件一起移送。
张坚简历
张坚,男,汉族,1955年9月生,河南泌阳人,197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博士学位,研究员。
1970年7月至1975年12月,湖北省荆门县知青、湖北省规格机械厂统计员、保管员、看守员、教育负责人。
1975年12月至1983年2月在湖北省规格公安局苗子湖派出所工作
民警、副所长;1984年12月任湖北省沙洋苗子湖农场副政委、党委委员;
1986年8月至1988年6月,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习;
1990年6月任湖北省沙洋农管局管教处处长;
1994年3月至1997年6月任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7年7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0年7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3年1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党委书记(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2008年2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05年3月至2008年6月在华中科技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共湖北省第九届、第十届省委委员。
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简历综合安徽法院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