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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黑夜里寻找】人到中年,我才真正意识到生活的困境

时间:2023-02-18 18:59:3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像我这样从乡下闯入城市的人一点优越感都没有。我得到的那个可怜的尊严都是多年来在生活的炼狱中奋斗出来的,并不是家庭的天然礼物。人到中年,我才真正认识到生活的困境。作家吴家俊以自述的口吻在新书《我的乡村我的城》篇散文中如此感慨。

而且,他周围也住着“在炼狱中战斗的人”。作为中年失眠患者,他在自己的出租屋里窥视对面房客“失眠”的秘密。——是“50多岁的光景”,但有着“那么老的龙种”的中年男性经常半夜哭。从早上到晚上,整天醉醺醺的酒吧少女在供奉骨灰盒。有一对住在一起的中街夫妇,妻子每天殴打自己的继女。这个“闯入城市”的人在各自黑暗的人生旅途中失眠。

以下摘要摘自《我的乡村我的城》,原文《夜晚知晓一切秘密》,有正文删除,经出版社许可推送。

《夜晚知晓一切秘密》

(节选)

天快黑了,周围的黄昏很浓。夕阳也早早地被晚风带到了远方,只把鲜血留在了全城昏暗的灯火里。我从浮世回到简陋的房间,抖落灰尘,锁上了青皮斑驳的铁门,恐惧瞬间包围了我。整整十年,我住在只有30平方米的房间里,看书、写作、睡觉、冥想,忍受着世界的孤独。

我爱的人不在身边。他们都生活在县城里。我们之间唯一的维持是思念和记忆,以及每周末都能见面的期待。幸运的是,家人都宽容地理解我,无可指责,毫无怨言地——生存是不断见面和离别。像我这样从乡下闯入城市的人一点优越感都没有。我得到的那个可怜的尊严都是多年生活的炼狱中得到的,并不是家庭的天然礼物。

我的存在是我命运的大门。

我知道,我家人也会担心我的。我奶奶经常坐在乡下老家的屋檐下,看着风中飞舞的落叶或夜晚稀少的星星,暗自祈祷或流泪。我父亲将在夕阳西下的时候,走在凄凉凄凉的乡村道路上,幽幽地看着我寄生的城市的方向。夜幕降临后,我母亲坐在灯光下,翻看珍藏了几十年的旧相册,用粗糙的手抚摸我小时候的照片。我妻子不管时间多晚,睡觉前都要和我通话。我们可能在电话里什么也没说,但打完电话后,心情平静了,不会躲在被窝里哭。我的两个儿子也像他们的母亲一样,每天晚上在电话里说几句话才能入睡。否则他们会在梦里叫爸爸。那稚嫩的声音能划破黑夜,撕破棉花。

人到中年,我才真正意识到活着的困境。

我不仅属于自己,也属于家人。我被他们分成了几个部分,每个部分对他们都很重要。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我,地球仍会转动,但如果家人没有我,他们一定会回到生存的蛮荒之地,突然失去生活的意义。相反,如果没有他们,我的生活也会空虚虚无。好像掉进了时间的黑洞。

正因为如此,我的生活也不仅仅是我的生活,我还在为爱我爱的人而活。活着是有限的存在,只有爱是无限的存在。

电视剧《请回答1988》

我是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也许是因为悲观,我患上了严重的失眠。我的夜晚就是我的白天。每天晚上,我都不知道该做什么,怎样才能抵抗这个漫漫长夜。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朋友,也不去酒吧、电影院、路边的大排档享受都市人的夜生活。我把自己封闭起来,关在黑夜的城堡里。小时候和伙伴捉迷藏一样走进山洞,再也不想回到俗世。天使在洞外呼唤,我也不听。

夜晚既是坟墓,又是孤岛。我愿意成为守护坟墓的人或守护岛屿的人。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在深夜睡觉,上帝至少要允许一个人醒来。这个人现在是我,将来可能是你,也可能是她或他。我醒着是不给我睡觉的机会。那么,已经入睡的人们,请安静地进入你们甜蜜的梦境。我只是个失眠患者,不是小偷。我不会偷你们幽幽的梦,也不会在你们的梦里撒辣椒和盐。这样你们也睡不着安稳觉。《约翰福音》中说:“光在黑暗中,黑暗不接受光。”

半夜哭的中年男人

我失眠的时候,完全没想到还有人也失眠了。他就住在我简陋房间对面的房子里。那是租赁住宅。通过窗户,我能清楚地听到那房子里的动静。如果我们两边各没有薄薄的窗帘遮挡,我好像和他住在同一个房子里。

他充其量好像50岁左右,但却是那么老态龙钟。背有点驼,胡子围着嘴唇。头发也乱了,像鸟巢一样。我不记得他什么时候住进那套出租屋的。很久以来,那个房间空空如也,只关了灰尘和黑暗。每当我趴在窗台上抽烟的时候,我想给那个漆黑的房间一粒火种。我相信长期无人居住的房间一定很寂寞。它需要微光照亮,需要烟火的温暖。秋雨淅淅沥沥下的一个晚上,那个黑房间里的灯光突然变亮了,一个男人在窗户边晃来晃去。我知道那个房间终于迎来了它的新主人。我为那个房间感到庆幸,为自己感到悲哀。——.从那以后,我窗外还有一个“偷窥者”——。我不想偷窥别人,也不想偷窥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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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男人四十》

于是乎,每当夜深人静之时,我都会将窗帘拉得严严实实,把房间的灯光调到最暗。我不想将我的失眠传染给对方,更不想让他知道,在漆黑的午夜,有一个醒着的男人,正睁大眼睛,在替一盏孤灯守岁,或漂流在幻觉的海洋,既无所去处,又无所依傍。然而,无论我在黑夜里挣扎多久,我发觉他都是另一个“守夜人”。他屋内的灯光比我屋内的灯光亮多了。仿佛灯光一灭,他就会被黑暗吞噬。我不知道他在灯下干什么,是像我一样躺在床上,手里拿着一本书在翻看,还是满脑子都在胡思乱想,把自己变成一条思绪的沟壑?但我分明听见他在咳嗽,不停地咳嗽,要将自己咳破,咳得四分五裂。出于好奇,我从床上爬起来,将窗帘拉开一条缝。我看见他的窗帘只拉了半边。他在屋中转来转去,嘴上叼着一支烟。这支吸完,又点燃一支。那一瞬间,我竟然感觉他就是多年以后的我自己。

我的心底掠过一丝悲凉。

我重新拉拢窗帘。我怕看见他在午夜里的不安和落寞,也怕他看见我在午夜里的颤抖和慌张。我退回到床上,蜷缩成一团,索性将灯光也熄灭——我已经习惯在黑暗中孕育我的痛苦。只要我安静,我想他也能安静。但他房间里的灯光依旧亮着。那灯光透过我的窗帘,映在我房间的墙壁上,也映在我的失眠上,生出一种梦幻的色彩。也不知过了多久,凌晨两点或三点,我听见他在低低地哭泣。虽然他尽量在压抑自己,但他的哭声还是被黑夜放大,以至我听起来是那样的清晰和响亮。

这之后的许多个夜晚,他的哭声都会惊扰后半夜。我猜不透,一个年过半百之人,到底是什么伤心事让他在深夜低泣呢。仅仅是因为孤单和寂寥吗?我不信。除非是他的生活或灵魂遭受过重创,否则,他一定不会那样以泪洗面。

电影《男人四十》

事情的确如我所料,就在他搬走后的一天清晨,我听出租屋的老板娘说,他儿子因欠债常年在外东躲西藏,催债人只好天天上门来找他催款。他妻子受到刺激,焦虑过度,突发脑溢血去世。他变卖房产,仍不能替儿子还清债务。他儿媳见丈夫狼狈不堪,料定下半生再难过上安稳日子,赶紧离婚带着他孙子改嫁。无奈之下,他只能出来租房度日。我问老板娘,他为何要搬走呢?老板娘说他已经连续两个月拖欠房租费,她也是不得已,才将他赶走的。

一个失眠者,就这样从我的失眠之夜消失了。

“醉醺醺的酒吧少女”

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我失眠的时候,竟然还有人也失眠。她就住在我陋室对面的屋子。她是在上一个房客搬走半个月后入住的。她是一个少女。从外貌上推测,应该未及桃李年华。她身材高挑,染一头飘逸长发,脸上随时都是浓妆艳抹。隔窗看去,俨然一朵在黑夜中盛开的花,有几分妖娆,几分迷人。

她的早晨从夜晚开始。刚入住没几天,我就发现她作息时间的异样。整个白天,她似乎都在睡觉,也不见她起床吃东西。只有到晚上九点钟以后,才看见她打扮时髦地挎着坤包出门,一直要到黎明时分,又见她醉醺醺地回到出租屋。我曾向出租屋老板娘打听过她的情况,老板娘只说她在酒吧上班,别的不得而知。大多数时候,她回屋时的动静都很大。先是躲在厕所里狂吐一阵,肝胆都要吐出来似的。继而又趴到床上唱歌,那歌声像一条飘带,缠在黑夜的脖颈上。

电影《明明》

由于她醉酒后的狂放,多次遭到邻居的投诉,物管已经不止一次派保安前来勒令她闭嘴。老板娘也警告过她,如果再在深夜扰民,就另择居处。每次保安和老板娘前来告诫,她又是鞠躬,又是说好话,还递烟给保安抽。她每次都保证永不再犯,过后却又重蹈覆辙。有时趴在床上唱完歌,她还会给远方的朋友打电话,一打就到天亮。因她说的方言,我一句话都听不懂。但我感觉她并不开心,好像在跟朋友诉苦。那朋友一定是在电话里安慰她,越安慰,她越暴躁。末了,又不停地跟朋友哭着道歉。

她还喜欢站在窗户边抽烟,将烟灰弹落在窗外。她每一次弹落烟灰,我感觉黑夜都会跟着颤抖。那随烟灰掉落的,不只是烟草的骨灰,还有一个少女的青春、梦想和秘密。只可惜,黑夜无法过滤人的痛苦,也无法净化人的忏悔。在生活平静的外表下,黑夜不知培育了多少双黑色的眼睛。

说不清为什么,每次看到这个少女抽烟时那落寞和憔悴的样子,我都会想到三十几年前我母亲抱养的那个妹妹。她在本该读书的年龄不去读书,任凭我父母怎样劝说她,她死活不愿踏进学堂。或许是反抗命运,她十四岁那年春天,经他人怂恿,从乡下逃往异地,至今下落不明。我们寻找多年,仍是音讯杳无。我不知道这个妹妹在外面会经历什么,她这几十年又是怎样在生活,会不会像对面屋中的少女一样,夜夜与烟酒为伴呢?

或许是思念妹妹的缘故,我开始在失眠状态中心疼起那个少女来。我把自己假想成她的哥哥,很想找机会煲一锅汤给她喝,熬一碗小米粥给她养胃。但假想只能是假想,我跟她素昧平生,倘若我真那样做,说不定人家还误以为我心怀鬼胎呢。

我们都是在黑夜中坐待黎明的人。

电影《明明》

有一天晚上十点多钟,我坐在桌前写一篇约稿。隐隐感觉有一缕檀香的味道从窗外飘进来,我立起身,去窗前探看,却发现她正在面对一个骨灰罐上香作揖。这一幕令我吃惊——她竟然在屋里供着一个骨灰罐。从那晚起,我更是对她心生怜悯,也心生敬佩,虽然我并不清楚那个骨灰罐里装着的是她的什么人。于是我想,她每晚醉酒归来的唱歌,也许并非是唱给自己听,而是唱给那个罐中人听的吧。活人需要歌声的慰藉,死人也需要歌声的慰藉。

然而,半年时间不到,那间出租屋重又变得沉寂。那个少女到底还是因为扰民,不得不带着她的烟酒、骨灰罐和醉态离开了自己“移动的家”,从一个黑夜走向另一个黑夜。

“搭伙过日子的人”

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我失眠的时候,竟然还有人也在失眠。他们就住在我陋室对面的屋子。在那个姑娘带着骨灰罐离开的第五天,他们就搬进了出租屋。他俩是一对半路夫妻。男的是个出租车司机,每晚交班回来都是凌晨四点多钟。女的在家蒸馒头、包子,熬稀饭,她每天晚上都要忙到很晚,待天蒙蒙亮时就推着小车出去卖早点。

他们共同带着一个小姑娘。那个小姑娘不爱说话,表情木讷,仿佛整个世界都与她绝缘。平时很少见她父母跟她有过任何交流,他们大多数时间都在争吵。几乎每次吵架,女人都要嘤嘤地哭许久,那哭声在夜里宛如秋雨般凉。我不知道他们为何争吵,是为金钱?还是为金钱也解决不了的难题?有时女人边哭还会边骂:“老子嫁给你算是眼瞎,简直倒了八辈子霉。”男人听见女人的毒骂,一般都不吭声,只站在窗前抽闷烟。倘若女人实在喋喋不休,他也会回敬几句:“你若有日天的本事,还会嫁给我?要是心不甘,你可以去找前夫复婚,过舒坦日子。”

电影《金福南杀人事件始末》

那个小姑娘只要听见父母吵架,总是乖乖地坐在板凳上搓手指,或低头玩芭比娃娃。她不敢抬头看父母的眼神,也不敢抬头看窗外,更不敢抬头看亮着的灯光。她还太小,大人们的心事,她没有能力去揣摩。只是我不知道,在她幼小的心灵里,会不会觉得自己多余,简直是一个被世界所遗弃的人。我更不知道,当未来她长大成人,心里会不会永远有一道难以愈合的伤口。从那伤口上发芽的,将只能是自卑、屈辱和仇恨。

这种可能性是有的。当小姑娘的父亲不在家时,我不止一次看见她继母在咒骂和体罚她。她要么让小姑娘跪在地上,双手托住一个空碗,不到半个小时不准起身;要么让小姑娘反背双手,面贴墙壁站立,若是她不叫停不准移动半步。在体罚小姑娘的时候,那个女人反复恐吓小姑娘,要是胆敢将此事告诉她父亲,必将在以后遭到更为严厉的惩罚。小姑娘太过弱小,也知道自己的处境,没有将此遭遇告诉父亲,她隐瞒了自己看到的人性的丑陋。为求活下去,她没有勇气道破真相。我非常理解那个小姑娘,别说是一个孩子,就算是一个成年人,在遭到强大的不公正待遇时,谁又敢说自己一定能鼓足勇气去与强力抗衡呢?我们都是芸芸众生,我们都是血肉之躯,在多数时候,活命都会大过信仰。

电影《金福南杀人事件始末》

我也是懦弱的。在窥到那个小姑娘的遭遇后,尽管我的心很痛,体内血脉偾张,但仍旧没有勇气去替那个小姑娘伸张正义。我仅仅是做了一个隔窗的“见证者”。我跟那个体罚孩子的女人一样丑陋。在这一点上,我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夜继续在白昼的反面运行,我的失眠也继续在我醒着的反面运行。三天两头,对面那对夫妻依然在夜晚吵架,仿佛他们的争吵是在替失眠的人念咒语。我已经习惯了他们这种生存方式。但他们每回吵架,我都替那个无辜的孩子担心。我感觉他们的每一句恶语,都是一条皮鞭,狠狠地打在那个小姑娘的心上。

事实也是如此,那个女人已经将惩罚小姑娘当成报复男人的手段,而且她在体罚孩子的过程中,能够获得一种巨大的心理满足。我实在无法容忍这个女人的所作所为。试想,要是那个受体罚的小姑娘是我的孩子,我该怎么做,是睁只眼闭只眼?如果这样,我真就不是人。于是,趁有次那个女人在惩罚小姑娘的时候,我偷偷地用手机拍下一段视频。没过几天,我便将这段视频呈报给社区民警。接下去的一周时间,我都没有在陋室居住——我出差了。我选择在出差之前这样做,是不想给自己惹麻烦。我知道民警肯定会去找那对夫妇,那对夫妇肯定也会来找我。我有意想回避,足见我骨子里还是一个懦弱的人。

但事情该来的总是会来。我出差回来的当晚,那个男人就牵着女儿来敲我的门。他先是气愤地跟我说,不要管闲事。接着警告,我已经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如果我再录制视频,他将去法院起诉。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向他道歉,说自己并无恶意,只是出于可怜孩子,才录下那段视频。那个男人听我如此说,心立刻变软,并掏出一支烟递给我,放低声音说:“我其实早就知道孩子受罚的事,在我们还没有搬来出租屋时,她就已经在虐待孩子。可我没办法啊,我的命苦!”说完,他摸摸孩子的头,又用眼神暗示孩子。那个小姑娘看看父亲,害羞地结结巴巴说:“叔叔,是我不听话,我妈妈才教训我的,请你以后不要再管我的事,我求求你了!”话毕,小姑娘竟然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我赶紧扶起瘦小的她——她的两条胳膊犹如两根干柴棍。我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个孩子,泪花在眼眶里打转,想流却无论如何流不出来。我只好哽咽着向这对父女道歉,然后转身关上门,把自己死死地锁在屋内。

那晚之后,他们开始防备我,白天黑夜都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只有我不在家的时候,他们才拉开窗帘透透气。一旦我回屋,他们就会迅速拉上窗帘,把我的目光阻挡在窗外。仿佛我的目光是瘟疫,是病毒,只要碰到他们,就会使他们感染重疾,或患上不治之症。有一次,我趴在窗台上抽烟,那个女人忘了拉窗帘,她从厨房走出来,扭头与我的目光对视。瞬间,我好似见到她的眼眶中燃起两朵火焰,要活活将我烧死。我知道她恨我,赶紧从窗边离开,而她抬手一抓就将窗帘拉上。

电影《金福南杀人事件始末》

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小姑娘。但我知道她仍在遭受继母的惩罚,仍在忍受肉体和心灵的双重疼痛——她注定将是一个在血泪中成长的姑娘。虽然我的眼睛不再看到许多事情,可我的耳朵能够听到许多秘密。依旧是在对面的出租屋,依旧是在漆黑的午夜,这对半路夫妻依旧无休无止地争吵。他们的争吵使我的失眠苦上加苦、痛上加痛。其实,我十分讨厌那个男人,我觉得他比我还要懦弱,连自己的女儿都保护不了,怎么去树立作为父亲的形象?难道一个男人离开女人就不能活吗?难道一个男人为迎合女人就甘愿拿孩子去做牺牲吗?

有好几次,我坐在书桌前,听见那个男人在对女人怒吼:“你可以辱骂我,但不要再虐待我女儿。否则,我跟你没完。”那个女人一听,气焰更加嚣张,反击道:“你个没出息的窝囊废,竟敢说我虐待你女儿,你自己问问她,我何时打她骂她了?你们父女没一个好东西。”我以为女人的反击会激起男人良知和血性的义愤,谁知吵到最后男人竟在跟女人道歉。道完歉,女人的气也就消了。然后,他们会疯狂地做爱,向着黑夜俯冲。女人的呻吟放大了夜晚的虚空,好似他们彼此都将对方视作发泄怨恨的对象。你很难说他们的灵魂是融合的,心灵是愉悦的,精神是快慰的,他们不过是都需要对方的肉体而已。在生存的严酷面前,也许唯有肉体的欢娱才能使人暂时忘掉活着的悲辛,忘掉黑夜带给人的恐惧、撕裂和剥蚀,这大概也是他们为何不断在发生争吵,却又从未分离,依旧搭伙过日子的根本原因。

作为生活的局中人,我们都活成了自己生存的证词。从这个层面上说,我没有任何资格去评判这对夫妻。我只不过是他们的邻居,缘分让我们住进同一栋老楼。在这栋老楼里,我们各自在经历各自的黑夜,本不该互相干预和揭露,而应该相互温暖和怜惜。也许在他们眼中,我更是一个可怜兮兮的孤独男人呢!

我决心不再去探究属于他们的生活,我只想如何治愈自己的失眠症。在我正这样想的时候,他们却从出租屋搬走了。我掐着指头一算,他们从搬进出租屋到离开,只有九个半月。至于他们搬走的原因,我也不清楚,或许是他们的争吵扰民,或许是民警的警告使他们害怕,或许是我的存在让他们焦虑。当然,或许什么原因都没有,他们仅仅是想走就走了,就像很多泪眼婆娑的人,他们也什么原因都没有,仅仅是想哭就哭了。

人世间的许多事,哪有那么多的理由呢,大家说是不是?

电视剧《请回答1988》

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我失眠的时候,竟然还有人也在失眠。这些失眠的人,有些我看得见,有些我看不见,但我知道他们醒着——或在自己的迷梦和困厄里醒着,或在自己的罪愆和忏悔里醒着......

《圣经》上说:“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又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我不想被定罪的,因为我并不是一个不爱光只爱黑暗的人。我之所以失眠,也正因为对光的渴求。那些能够在黑暗中安然入睡的人,想必都已穿越黑暗,抵达人世的祥和之境,不再为生存而忧虑,不再为活着而伤怀。他们能够安然熟睡,是他们的梦已然找到皈依之乡,他们的心已然找到安顿之地,他们的灵魂已然找到接纳之处。

而我跟他们不一样,我还在继续穿越属于我的黑暗——我奶奶还在晚景中泅渡,我父亲还在失忆中寻亲,我母亲还在劳顿中受苦,我妻子还在抑郁中求爱,我孩子还在艰难中成长。我必须拖着他们朝前走,我的日子才有意义,我所渴求的光也才能照亮我的黑暗。

任何一个失眠的人,都有可能是被迫在人间风雨兼程、夙兴夜寐地赶路的人。这条路太长也太过艰险,只有睁着眼,才不会踏空,掉入悬崖。因此,一个失眠的人,总是会找到无数其他失眠的人,来陪伴自己赶路。他们是一个群体——一群互相搀扶着在黑夜里寻找光亮的人。

至少有大半年时间,我都不见有人搬进对面的出租屋。不知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租客减少,还是房屋的老板娘生病(我也好长时间没见到她),灰尘重又落满小屋。我失眠的时候,仍旧习惯趴在窗台上抽烟。这时,我的脑海又会浮现曾经在出租屋居住过的那些人。我不清楚他们现在过得好不好,生活有没有起色。那个常在深夜哭泣的男人,是否已经摆脱担惊受怕的日子?

那个在酒吧上班的姑娘,是否早已不在夜间歌唱,并让她的亲人入土为安?那对时常吵架的夫妻,是否已经和睦相处,并不再让年幼的女儿饱受屈辱?我为他们祈祷!也为自己祈祷!

我们都是在黑夜失眠的人。我知道他们的秘密,他们也知道我的秘密。这秘密里暗藏着人间的生死疲劳,也暗藏着人心的波涛狂澜。但现在,我什么都不再去想,也不再为最终能否找到光亮而迷茫。我唯有一个心愿;当我彻夜难眠的时候,本该入睡的所有人都能安睡。

我愿意成为世人睡眠的守护人。我知道自己很渺小,也很卑微,可再渺小、再卑微的人,都有权睡上一个安稳觉。

本文节选自

《我的乡村我的城》

作者: 吴佳骏

出版社: 北岳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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