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亲戚有三类。民法典首次对亲属的范围明确了配偶、血缘和姻亲的范围。这三类当事人是彼此近亲。
第二,近亲有8种。民法典明确定义了近亲的范围。也就是说,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近亲。上述八种关系人互为近亲。
第三,家庭成员有四类。民法典明确定义了家庭成员。也就是说,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是家庭成员。现代家庭成员一般由配偶、父母、子女等血缘关系非常密切的近亲组成。近亲和家庭成员的区别是,家庭成员只是近亲的一部分。
记住:家庭成员必须是近亲。近亲不一定是家庭成员。
(资料来源:湖南高原微信公众号原告:衡阳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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