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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名】电子税务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功能升级了,请关注这个热点问答

时间:2023-02-02 03:38:1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财政王

申世昭美,最近我登录电子税务局的时候弹出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提示,这是怎么回事?

不要担心。

身世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生效。因此,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之前,必须在《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上签名。首次收集面部信息前,需要另行同意并签署《人脸识别服务协议》。

Q1

做过实名信息收集和人脸识别,需要再做一次吗?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实名信息收集范围变得更加明确,我们的相关服务也将围绕该法案再次升级!因此,实名收集信息和脸部信息许可税务机关的使用存在问题。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Q2

这个内容怎么签?

当你在电子税务局注册时,系统会自行判断你是否签署了《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否则提示框将弹出,阅读后点击同意即可。

登录环节需要面部信息,需要在《人脸识别服务协议》上签名,阅读后点击同意即可。

另外,在税收服务厅使用自助设备或窗口处理风险实名问题时,可以签署《个人信息保护及人脸识别告知同意书》。

Q3

我是多家企业的税务负责人。需要多次签署协议吗?

不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个人在线或离线下一次签署《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 《人脸识别服务协议》后,无需再次签署。

Q4

你能不同意签这个合同吗?

是的。如果你不同意《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我们将无法处理你的姓名、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你将无法在电子税务局注册/登录。如果不同意《人脸识别服务协议》,就无法处理面部信息。不能在电子税务局或自助设备上处理风险实名问题,但可以持有效身份证到税务局办理相关业务。

Q5

我已经签署了这个协议,可以撤回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以个人同意为基础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同意。

你可以到税收服务窗口办理取消同意的业务。税务员申请撤销同意后,税务机关将提供纸张《个人信息保护及人脸识别知情同意书撤回申请书》供签署,税务员撤销后取消电子税务局账户,税务员登录在线渠道明确告知涉税(手续费)业务等结果(只能处理公共查询类等无登记业务)。获得个人签名同意后,才能在上海实名运营税系统或电子税务署税务署[《个人信息及人脸识别知情同意书》管理]功能模块中输入信息。用户撤回同意后,电子税务局账户将变为取消状态,税务人员将携带有效身份证前往税务机关处理相关税费业务。再次通知您,纳税人缴费以后登录电子税务局时,必须在《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上签名,才能处理相关税务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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