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性签名 正文
个性化签名好一点的个性签名?

时间:2022-12-02 14:09:5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市民沈先生:

日前我去银行办理储蓄业务,被要求电子签名。可我签好后,柜台业务员说签得太潦草,要重新签得工整一点。我觉得,签名认证是为了保护储户财产安全,如果签得太工整清晰,不就不安全了吗?这个问题在其他场合也常遇到。我想咨询:市民办事时留下的电子签名有什么规范要求?是否允许个性化签名?存在哪些安全隐患吗?

记者调查

《电子签名法》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在很多民事行为中,签名就是一个授权或确认行为,不在于能否被清楚识别,而在于是否为本人所签署。只要是本人签署,而非他人代写,那就是有效力的。识别与否是认知层面的概念。与法律效力是两回事,所以一般文件有时会在签字人的地方打印上他的名字,同时由他自己再签字。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签名也是应运而生。所谓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地说,也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件所进行的电子形式的签名。电子签名运用一定的加密技术,将签名人信息转化为加密状态,并在需要时进行解密还原。电子文件在经过电子签名后,就可以用来识别签名人的身份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是签名人所认可的原本内容。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个性化签名是否规范?很多时候,正体书法签名由于大众化而很容易被模仿,因而增加了身份识别的社会风险,从而给恶意冒名顶替留下了危险的祸患;而个性化签名由于增加了个人特意加进去的书写特性而增强了签名的身份唯一识别性,因而能有效防止模仿造假。目前,签名都是有相应的社会认定机制的,银行的有效签名是以银行的签名存档作为鉴别依据的,医生的有效签名是以医院的签名登记档案作为依托的。当在出现签名的身份争议时,是依靠存档来作出解释。因此,个性化签名根本不存在“不知道是何人”的社会问题。

中国实际上并不存在限制艺术签名的法律,而银行内部有规定:“在签购单上签署与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相同的签名,但持卡人与发卡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编辑邮箱:jfwenda@)

栏目主编:褚觉美 文字编辑:王玲英 题图来源:东方IC 图片编辑:视觉中国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