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时间有何要求?以深圳为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 个月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首次补贴申请;
首次补贴发放月份最长可追溯 6 个月。
后续补贴由申请人自首次提出补贴申请之日起每满 3 个月的次月月底前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灵活就业状况 , 并申请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毕业 2 年内,允许中断后再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发补贴。
补贴期限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终止发放补贴:已正规就业;连续 3 个月未以个人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未申请补贴时间超过 6 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