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规范守信、崇德向善成为每一个经营者的自觉自愿,让每一个消费者的钱花得舒心放心。从今年开始,一场整合了30余家政府部门力量、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河北省沧州市蓬勃开展。城市因诚信而美丽,消费因诚信而放心,正成为这座“好人之城”的新风尚。
日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来到了这座位于渤海之滨的魅力老城,切身感受了全市积极履行放心消费承诺的浓厚氛围。
“安全度”
——创建活动硬指标
12月13日上午8点多,位于沧州市运河区清池大街的信誉楼百货商场负一层超市里,商场业务主管王岩正忙着对鱼虾等鲜活水产品进行检测。记者留意到,王岩手里拿着的一包孔雀石绿试剂,而他身后透明的玻璃屋里,还摆放着很多类似的试剂包和各种快速检测仪器设备。“针对蔬菜的农残检测、熟食制品的亚硝酸盐检测,每天都要抽检并公示,不合格产品不能销售。”王岩指着玻璃屋不远处的检验公示牌告诉记者。
多年来,他们还对加工食品、农产品实行进货验厂(场)制度,到生产厂家、加工场所、种植基地等处实地查看,凡生产环境、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加工食品,凡品质经不住比较比对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都不能进超市的门儿。
信誉楼是沧州市首批主动申请参与“好人之城、美丽沧州、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零售企业之一。按照沧州市政府印发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规定,参与创建的企业必须在工商部门指导下建立落实“一承诺五制度”,即经营过程中要公开诚信经营承诺,自觉建立社会评估评价制度、商品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采购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
负责牵头全市创建工作的沧州市工商局局长李玉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承诺五制度”的核心是强化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即“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通过明确主体责任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而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
截至目前,沧州市已有近千家经营单位、40余个商业街区、专业市场、商业集群、示范街区和乡镇向社会做出了上述放心消费承诺。沧州市工商局对综合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等七类创建主体分门别类提出了详尽的层层把关和验收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画出17条红线。谁敢踩线,谁就会被勒令退出或撤销创建资格,并在全市相关媒体公告。
“诚信度”
——检验经营者的试金石
在沧州市颐和广场商业街,摆在鸿翔眼镜店门前的一张“诚信经营视力表”吸引了不少路人驻足。刚刚参加完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表彰大会暨纪念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的该店总经理闫树义告诉记者,这张受央视“3·15晚会”启发绘制的“诚信经营视力表”,测的不是配镜者的视力,而是每一位员工、每一次销售行为的“诚信度”。鸿翔是想通过这张表,更直白地告诉老百姓:无论生意做得多大,都会一直诚实本分、守信经营。
摆在沧州市民族会馆大堂和每个房间醒目位置的诚信承诺让不少消费者眼前一亮。沧州市工商局消保科高洪芬科长说,明档点菜是沧州市餐饮行业的一大特色,但像民族会馆这样敢于交出利润家底、敢于主动提出不满意就退换菜的餐饮企业还并不多见。
沧州民族会馆“诱惑”消费者“舌尖”的秘密在哪里?在会馆负一层的主厨房,行政总厨赵强和他面前的三口不锈钢大桶给出了答案:选用三年以上的老鸡老鸭、牛羊肉骨等焯水后精心熬制出汤料,再根据不同菜品的要求适当添加少许食盐、酱油等打底味儿,不用味精、鸡精也能做出好菜肴。
为鼓励经营者像民族会馆这样向消费者敞胸怀、交实底,像鸿翔眼镜店这样“远离不义之财,用诚信挣质量、挣人格、挣信誉”,沧州市工商局制定了一套科学规范的“诚信度”考评体系,既明确了统一的诚信标准:明码实价、填写规范、内容真实、货签对位,无假冒伪劣、无消费欺诈、无虚假宣传;又鼓励企业结合自身经营特色、企业诚信文化建设打出个性鲜明的诚信承诺招牌。
按照沧州市政府实施方案的要求,沧州市工商局还积极与行业协会密切合作,制定推广适合行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创建活动评价指标。用沧州市运河区市场监管局局长赵元军的话说,这就叫标准“从企业中来、到企业中去”。因为抓住了问题根本所以让经营者认可、因为不搞花架子所以让消费者满意。“不‘唯利是图’,而‘唯信是举’。沧州市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很多来自草根、来自民间的‘诚信自觉’和‘崇信传统’犹为弥足珍贵。”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12315工作指导处处长张道阳告诉记者,政府主导创建活动的重点,就是要对这种正能量加以引导并大力弘扬,通过制度化、科学化、动态化的管理,提升经营者“诚信度”,打造消费者无忧消费的市场环境。
“满意度”
——凝聚合力是根本
在沧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记者看到这样一个小案例:消费者李女士参加了某品牌汽车4S店搞的微信朋友圈集赞兑换礼品活动,4S店称集满66个赞即可到店领锅品三件套。可当李女士按要求集满赞前去兑换礼品时,却被告知礼品已经领完了。李女士认为这是欺骗行为,随即拨打12315热线电话。经过工作人员调解,4S店终于兑现了承诺。结合类似案例,沧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又适时发布了消费提醒,告知消费者谨慎集赞、敢于维权。
创建放心消费城市,人人受益,人人有责。沧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宝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创建为了人民、创建惠及人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消费者满意为最终目的,因此也必须依靠人民群众、依靠广大消费者。
以“让消费者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为目标,沧州市工商局采取了多种手段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凝聚社会共识。目前,全市经营者、消费者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了90%以上。同时,一张精心织就的维权网络也正在发力,消费者监督创建活动因此变得更加有底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加有“力气”。
围绕“强化12315体系建设、打造更加便捷的维权途径”的目标,沧州市工商局在河北全省率先开通具有投诉举报功能的微信平台。今年以来,全市12315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8522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30余万元,投诉举报办结率、调解成功率位居河北全省第一。
围绕“完善消费维权救助体系、整合维权救济渠道”,沧州市工商局牵头成立了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团、公益律师服务团、公益仲裁服务团和记者服务团,推进消费维权专业化、社会化。
围绕“实施更加精准的维权监管”,沧州市工商局还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强化“靶向式”质量监测和专项整治,全年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2638批次,解决商品质量纠纷1553余件,开展专项整治35次。
据介绍,未来2至3年时间,沧州市政府计划培养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100家、县(市、区)级放心消费创建单位500家、推荐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家,形成一套具有沧州特色的、科学完善的放心消费指标评价体系,建立起渠道通畅、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新机制。
沧州市工商局局长李玉波表示,消费维权永远在路上,为让消费者在这座“好人之城”买得省心、用得舒心、吃得安心、住得顺心,沧州工商人将凝聚各界合力、维权竭尽全力。(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