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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99〕4399游戏盒?

时间:2023-05-05 13:53:4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伊通满族自治县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统计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县在四平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二千余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建筑物标绘和区域划分、人员选聘和业务培训、普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比对复查和行职业编码等各项任务,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为33187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143372人,10年间减少30.17%,年均减少3.53%。

二、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8381人,女性人口为163492人,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99。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28420户,集体户2926户,家庭户人口为322232人,集体户人口为964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85人。

四、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12021人,占63.89%;满族人口113202人,占34.11%;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6650人,占2.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95291人,十年间减少31.01%;满族人口减少46971人,十年间减少29.33%;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110人,十年间减少14.30%。

五、城乡[4]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0229人,占全县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33.2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1644人,占全县人口的比重为66.79%。

六、流动人口

全县人口中,流动人口为8506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60430人,增长245.2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伊通满族自治县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二号)

乡(镇)街道人口情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统计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分乡(镇)街道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乡(镇)街道人口

17个乡(镇)街道中,人口超过5万人的有1个,在2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有5个。其中,县城内街道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为31.54%。

二、乡(镇)街道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除伊通镇及县城内街道因行政区划调整无法比较外,其余14个乡(镇)常住人口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比重:指各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

[4]伊通镇:因行政区划变动,伊通镇2020年度所辖区域与2010年度所辖区域不一致,相应数据因普查范围不一致,不可进行比较,原伊通镇辖下行政区划单位现已分属永宁街道、永盛街道和现伊通镇。

伊通满族自治县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统计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2]的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38305人,占11.54%;15-59岁人口为205942人,占62.05%;60岁及以上人口为87626人,占26.40%。全县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9917人,占18.0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2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5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3.7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81个百分点。

二、乡(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17个乡(镇)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有2个,在60%-65%之间的有7个,在55%-60%之间的有8个。

全县各乡(镇)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在14%~21%之间的有11个,其中比重最低的是永宁街道,为14.78%,比重最高的是景台镇,为20.9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不等于总计。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0-15岁人口为42399人,16-59岁人口为201848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统计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38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99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273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980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3363人上升为764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11342人上升为132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43806人下降为3999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33118人下降为33085人。

表4-1 各乡(镇)街道每10万人口中

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41年增长至8.83年。17个乡(镇)街道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有2个,9年以下15个。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53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918人,文盲率[4]由2.62%下降为2.57%,下降0.0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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