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青州的孙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奎文区健康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南角一家商店买了一箱一次性豆浆纸杯,用于销售豆浆。然而,这些豆浆杯却被青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三无产品,孙先生因此被罚款2000元。对此,孙先生数次找销售方理论,最终无果。律师表示,由于销售方的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孙先生被罚款,孙先生可向销售方寻求2000元的全额赔偿。
初衷
想买质量可靠的
今年3月份,孙先生在青州市政法街的佳乐家超市租了一个柜台卖豆浆,听说许多杂牌子的豆浆杯是三无产品,无法保证质量,所以他一直到奎文区健康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南角的“彩润包装”店购买豆浆杯。
“之所以到那里买,是因为那家店的工作人员曾经到青州做过宣传,说产品证件齐全。”孙先生说,从今年3月份起,他先后从“彩润包装”买了2箱豆浆杯。7月5日,他又买了第3箱,价格143元,共1000个。
“这些豆浆杯摸起来材质很好,并且耐用,我一直以为是合格的。我还向一些同行介绍了这家店,但他们觉得有点远,没去买过。”孙先生说,“每次开车到奎文买豆浆杯,油钱都要花100多元钱,跟一箱豆浆杯的价格差不多。之所以跑这么远,就是为了买到合格的产品。”
遭遇
被认定为“三无”
然而,让孙先生没想到的是,8月8日,青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对他的店铺进行了检查,认定他所使用的豆浆杯全部是三无产品,他因此被处以2000元罚款,豆浆杯全部被查封。
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杯子上有蓝色的生产许可标识,但在生产许可标识旁边并没有生产许可编号,杯子上也没有生产日期。
孙先生电话联系了“彩润包装”的工作人员。“一名李姓老板矢口否认我从他们那里买过豆浆杯,说他们卖的都是合格产品。”孙先生说,他翻出当时的销货单,并拍下照片准备传给李老板,没想到李老板再也不接他的电话了。8月11日,他用微信将销货单和被贴封条的箱子照片都传给了李老板,但她仍旧没有回复,打电话也没接。
当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彩润包装”的李老板,她表示会对此事进行核实,如果孙先生的确是从她店里购买的豆浆杯,她需要联系厂家协调解决,“如果真是我们的产品出了问题,我们会承担责任。”
律师
卖主应承担赔偿
8月13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王建华表示,由于“彩润包装”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罚款,孙先生只要出具销货单等,证明产品是从该店购买的,该店便应该承担赔偿。
王律师表示,如果“彩润包装”拒绝赔偿,孙先生可以到质监部门举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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