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看这“扑克七宗罪”,判断一下哪些是扑克真正的“罪过”,哪些并不是。
最近我返回拉斯维加斯主要是为了参加世界酒馆扑克国家总决赛。在注册时,每位选手都发了一件赛事T恤。T恤的背面印着这样的图案:
当然,我知道这个图案只是为了搞笑,并非对扑克策略或哲学做了什么严肃的分析。但是几天下来我不断在其他玩家的背后看到同样这条信息后,忍不住开始琢磨我觉得有问题的地方。
我们就逐一来解读一下这些扑克“罪行”吧。
贪婪
如果不是因为贪婪的话,好像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人来打扑克。毕竟这个游戏的目标就是为了赢走别人的钱。
我想如果你把所有的利润都捐给慈善机构的话,应该就不贪婪了吧,但是我从没见过这样做的扑克玩家。也许在只打免费线上网站的玩家中有例外吧,他们从扑克中只获得了荣耀和虚假的筹码而已,其他什么也不要。不过这种人我没见过。
溜入
低级别玩家确实太喜欢溜入底池了,而有时明明弃牌或加注才是最佳选择。所以我承认,大部分玩家做的大部分溜入确实都是有罪的。
但是和其他扑克工具不同,溜入也有合理使用的地方。比如在梭哈游戏时,它的使用就比在无限注德州扑克中更加合理。但时就算在德州扑克中,如果使用得当和节制的话,溜入也会有用处。最典型的情况是,如果你在前面位置拿到一手优质牌,而你身后有好几位疯子玩家。你可以溜入底池引诱他们翻牌前加注和反加,希望其他人在行动回到你之前把底池做大。
我认为如果在这个罪行前面加上“过度”这个词的话会更加合适。
诈唬
每当看到其他选手T恤背后时,这个词总每次都会让我内伤。诈唬并不是扑克中的罪行,而是游戏的精华。
当有人亮出成功的诈唬时,我有时会提出虚假的抗议:“嘿,我以为规则上写了所有的下注都必须符合你准确的牌力!”人们会大笑,因为我的话实在太荒谬了。
在《星际迷航:下一代》这一季节目中很早一集标题为"Measure of a Man"的剧集中,机器人长官Data在跟朋友坐下玩扑克游戏时,恰恰就犯了这个错误。当他们开始打第一圈时,他说:“这个游戏无比简单······下注会体现出每手牌的相对牌力。”运输长官Miles O'Brien笑了,他跟长官Will Riker心照不宣地互看了一眼,然后说:“到了骗傻子钱的时候了。”果然,Riker诈唬Data,让他从大底池弃牌,让Data非常疑惑为什么Riker会在没有牌的情况下下注。
(这件事在我心里已经藏了25年了:在这集后面的情节中,Data说他在玩游戏之前已经“阅读和吸收了关于扑克的所有专著和书籍”。他怎么会在看完所有的书之后还没能掌握诈唬这个概念呢?)
Michael Craig在他的The Professor, the Banker, and the Suicide King《教授、银行家和自杀的国王》一书中引用了Mike Matusow的一句话,说的是,“如果你不偷池,这就不是扑克。”他说的太对了。
Mike Caro在教新手扑克策略时说了相同的意思。想象一个简单的游戏,只有两位玩家两张牌:一张A和一张K。每位玩家都根据自己的牌力下注。这个游戏没有意义,因为每位玩家都一定知道另一位有什么牌。但是加进第三张牌的话,我们假设是一张Q,拿着K的玩家就必须判断对手是在用A价值下注,还是在用Q诈唬。现在你玩的才是扑克。
把诈唬成为扑克“罪行”,毫不夸张地说,这绝对误解了游戏基础的本质。(不同同样的是,过分诈唬就有可能是罪行了。)
追牌
这一个很难判断,因为这个词有好几层意思。Michael Weisenberg在The Official Dictionary of Poker: Second Edition《扑克正式词典:第二版》中对"chase"(追牌)这个词给出了三个定义:
1、利用盲位。也就是说,如果你是盲注位,有人开池,你在有可能落后或机会渺茫的情况下选择投入额外的筹码。你可能会说,“我追一下看看。”
2、在输钱时,鲁莽下注,通常很绝望,希望能追平损失。“他怎么样了?”“输了,而且还在追。”
3、试图用更差的手牌追上更好的牌,通常用于梭哈游戏。如果你的底牌中有一对K,对手亮出的牌有一对A,你会希望追上另一张K,这时也叫追牌。
根据具体的环境,第一种有可能是聪明的做法,也有可能是傻。第二种绝对是三种定义中真正的罪行了,而且是致死的罪过,不是可以原谅的那一种。第三种和第一种一样,要根据情况来看。
反超
反超并不是罪行。如果一定说它也有罪的话,就是你必须在情况不好时全下筹码,从而只有反超才能获胜。但是和追牌不同,这个决策很可能是完全合理的,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游戏种类、底池大小、潜在赔率、补牌数目等等。
幸灾乐祸
好吧,这条我认。幸灾乐祸确实是扑克的一宗罪,而且很恶劣。它的目标就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如果这都不算是罪的话,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情绪失控
这条也得到了我的认同。顾名思义,情绪失控就意味着你没法打出最好的游戏,这当然不对的。
修订“扑克玩家的七宗罪”
那么我的结论是,贪婪和诈唬应该不算。但是为了凑足七条吧,我们再想两条来替代一下。
我觉得很简单。我想加上去的两条是作弊和抱怨。我想这两个就不用多做解释了吧。
但是其实我认为溜入、追牌和反超都还有待商榷。如果把决定权交给我的话,我会把它们换成欺诈、敲玻璃和用输不起的钱打牌。所以我排的扑克七宗罪如下:
1、作弊
2、欺诈
3、抱怨
4、敲玻璃
5、用输不起的钱打牌
6、幸灾乐祸
7、情绪失控
你认为哪些才是扑克中的罪行呢?欢迎在评论区跟大家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