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在京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党组书记、主任潘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以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关键之年。全国民委系统要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奋力开创党的民族工作新局面。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引向深入。
二是围绕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研究体系,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编纂,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取得新突破。
三是围绕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策法规体系,推动民族政策法规完善取得重要进展。
四是围绕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体系,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学学科建设,做大做强民族外宣,向海内外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故事。
五是围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深入推进“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推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民族地区专项,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效升级。
六是研究提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并出台配套政策文件,助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见到更大实效。
七是完善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常态化机制,树牢防风险、守底线意识,维护民族领域和谐稳定大局。
会议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和《国家民委关于表彰2022年度全国民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信息的决定》。内蒙古、浙江、福建、山东、四川、云南等6省区民族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国家民委党组成员、专职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同志,国家民委委员单位、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络员,国家民委机关各部门、在京直属各单位司局级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民委机关设分会场。
来源:国家民委办公厅
监制/肖静芳 统筹/王珍 编辑/丛蓉 制作/石建杭
来源:“国家民委”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