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一个可诅咒又可爱的纪念日子。是宣传博爱以身殉道那个犹太胡子的诞生日,是云南反对帝制起义的纪念日;但是,这对于我这样一个流浪无所归宿的人算一回怎么事?世上佳节足以寻娱乐与追怀的于我总无分了!我要乘这人生静寂的深夜来痛哭一场。自然,我眼泪不是为那被钉死的犹太人而出;也不是抚今追昔为时事而出,我是哭我自己,二十年前这一天,正是我与这又光明又污秽的世界初次接触呢。”
没有人听到这哭声。1924年12月25日,过去一个世纪中并不重要的一天。天气多云有风,最高温度六度五,最低温度为零下七度四。对关注国事要闻的人而言,这段时日最重要的大事,便是南方革命政府领袖孙文扶病北上和国民会议的召开可以终结军阀内讧和南北对峙的战乱危局,将久违的和平还给这个国家,但张作霖麾下奉系军队的大举南下,又为这一愿景蒙上了令人忧虑的阴影。不过对北京的老百姓来说,走马灯似的政局变幻已经让人颇感到几分麻木,倒不如在这种微妙的气氛中继续自己的寻常生活更加要紧。
翻开这两天报纸的社会新闻,可以看到白塔寺庙会添了个新的表演,“有一极文雅之男子,年约三十余岁,手拉胡琴,旁立一年约二十余岁之少妇,大唱二簧,旁边围了许多闲人立听”。娱乐版的广告则告诉喜爱追逐时髦的摩登男女,北京最属繁华的真光剧场,特别举办歌舞大会,并加演“著名惊险趣剧《错中错》”。夜场全开,保证让来宾乐而忘返,不知黎明既至。
1920年代的老北京,图片出自孙福熙著《北京乎》,开明书店,1927年版。
然而,人类的哀乐并不相通,无论是国事的忧虑,还是街市的欢愉,都与这个痛哭的少年无关。他名叫沈从文,来到北京已经一年有余。一年前的秋天,当他从湘西小城保靖,走了19天的路程来到北京时,内心定然像许多初来大城市的少年一样,满怀对未来的愿景与畅想。北京,五四运动的发祥地,新文化运动之都,文化的出产地,大师云集之所。少年心目中的北京,就像飞蛾眼中散发着浓烈光焰的火炬,以至于他没有嗅到那点燃焰火时散发出的浓烈的硫磺味。
一连串无情的敲打,在过去一年里毫不留情地加诸在少年的身上。他原本打算来北京投考学校,但听说清华“未公开招考,一切全靠熟人”,报考北大等国立高校又相继失败,唯一发来录取通知的中法大学,却因交不起28元膳宿费而被迫放弃入学。
钱,是在这个大城市能存活的唯一凭证,而沈从文恰恰缺乏的就是这个凭证。他在北京的朋友们也同样一文不名,他们大都和自己一样,怀揣着一份拥抱新文化运动的热望,来到这座城市,却发现自己成了困在华丽蛛网的小虫。钱财的匮乏像蛛丝一样勒住了他们的喉咙,让他们在饥寒的边缘艰于喘息:
“这偌大一个都会里,城圈内外住上一百五十万市民,他从一个人所想象不到的小地方,来到这大都会里住下,凭一点点过去的兴趣和当前的方便,住下来学习用手和脑建设自己,对面是那么一个陌生、冷酷、流动的人海。生活既极其穷困,到无可奈何时,就缩成一团躺到床上去,用一点空气和一点希望,代替了那一顿应吃而不得吃的饭食。”
恰如沈从文为这篇小说所起的标题《生存》——生存对一个没有依傍的北漂少年来说,是如此艰难。沈从文与他的北漂朋友们,就像聚拢在一起的萤火虫,只能靠着自己微弱的荧光彼此取暖。但这荧光如此微弱,以至于有时不得不看着身边同伴的微光在蛛网上渐就涣灭。
初来北京22岁的沈从文。沈从文一直对自己的年岁不大关心,他写作这篇日记时说自己是20岁,但其实是22岁。师春雷绘。
在小说中,沈从文提到了一位年轻的好朋友,“回来就病倒了住在忠会公寓里,烧得个昏迷不醒。我们去看看他去。这是我们朋友中最好的最能干的一个,不应当这样死去”,但是仅仅是因为没有钱,朋友们无法将他送进医院,只能躺在硬板床上发着高烧。《生存》里没有讲到这位生病朋友最终如何,但在另一篇小说《老实人》中,沈从文以一种无奈而平淡的语气,讲述了这位年轻好友的命运:
“果若是当时有一百块钱,能早入稍好的医院半月,也未必即不可救。果能筹两百块钱,早离开北京,也未必即把这病转凶。比一百再少一半是五十,当时有五十块钱,就决不会半个月内死于那三等病院中!这数目,在一个稍稍宽绰的人家,又是怎样不值!把‘十’字,与‘万’字相连缀,以此数挥霍于一优娼身上者,又何尝乏人。死去的梦苇,又哪里能比稍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