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挂靠建筑公司的方式承建江苏淮安地区的土建类工程。2017年2月,为了中标某工程项目,他借朋友的名义向苏盐井神第二分公司总经理郭某提出借款20万元,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和正常民间借贷利息的方式,约定月息为本金的5%,先后支付郭某17.4万元利息,以此作为“感谢费”。
借贷的钱从何处来、利息怎么算、对象是谁,背后往往牵扯权力滥用、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等问题。“这种依附于岗位和职权影响的借贷关系,无论形式上怎样隐蔽变异,本质都是公权的异化滥用,属于权钱交易行为。”金湖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违规借贷与正常借贷存在本质区别,关联职务职权行为,基于权钱交易发生
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特别是给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帮助借款人谋取利益并收取高额利息,涉嫌违纪违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规定,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正常的民间借贷与违规借贷虽然外在表现相似,但二者存在本质区别。前者是基于资金需求而发生在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的借贷关系,而后者则与职务职权行为关联,基于权钱交易发生。
“违规借贷行为隐蔽性强,且需要区别于正常的民间借贷,定性处置及违法数额计算等也存在困难,因此违规借贷收息受贿类案件的查处一般难于普通受贿案件。”代长亮认为,在实践中,具体可以从六个方面把握和区分:一看借贷双方的地位是否平等,二看借贷关系产生是否基于熟人间的信任,三看借贷行为是否有合理的基础性事实,四看借贷行为是否具有正常履约风险,五看交易行为是否公平,六看是否具有牟利事项。
严查党员干部以借贷为名搞利益输送、变相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筑牢权力规范廉洁运行防线
作为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之一,纪检监察机关对违规借贷问题主动出击,严查党员干部以借贷为名搞利益输送、变相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筑牢权力规范廉洁运行防线。
四川省乐至县纪委监委紧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民间借贷新形式、新动向,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整治,严查以贷谋私、违规借贷等问题。图为近日,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查阅相关问题资料。刘施邑 摄
建章立制,明晰界限。在执纪执法过程中,借贷收息受贿问题一度面临纪法罪规定不够明确、边界不够清晰,执纪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为及时回应现实需要,多地参照现有党纪法规相关条款,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可执行操作的具体办法,规范党员干部借贷行为。
湖南省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多次对党员干部借贷收息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党纪法规形成《党员干部借贷收息行为定性处置及取证建议》和相关典型指导案例,并发至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旨在通过澄清误区、形成共识、准确定性、分类处置,有效惩治借贷收息受贿行为。
从严执纪执法,强化纪法震慑。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检查、线索排查和审查调查力度,坚决查处违规借贷行为。
“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案件的背后,往往存在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共性问题。”眉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该市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确定了违规借款、违规放贷、违规参与中介活动、违规插手借贷活动四方面整治重点,通过对外发布专项公告,开通信访绿色通道,敦促存在违规借贷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主动说清问题。
党员干部违规借贷相对隐蔽,单靠自查自纠难以触及深层次问题。在将民间借贷情况列为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等主动必报内容的基础上,江苏省盱眙县纪委监委运用大数据手段,统筹公安、住建、财政等职能部门资源,联合10余家银行打造清查违规借贷联盟“云平台”,对党员干部借贷等信息进行组合查询、信息关联、对比核查、动态监管,推动违规借贷治理线上线下同频发力。
通报典型案件,强化思想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湖南、江西、四川等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多起党员干部借贷收息受贿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力震慑。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纪委监委以“警惕借贷关系滋生腐败”为主题,对全区党员干部开展集中纪法宣讲,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党员干部与管理服务对象、非管理服务对象之间发生的“出借”与“借款”两类违规借贷关系,让党员干部对借贷活动予以警惕,不越纪律红线,坚守法律底线。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