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小姐把自己的店命名为“Ria先生”似乎是应该的,那孙老板为什么也要取这个名字?孙老师表示,他的第一家店于2019年10月28日开业,是新华路的家。“我看到她(家)的名字也想了很久,结果那个名字好像很顺口。”孙经理在采访中承认,廖女士的店比自己开得早,取名时也注意到了“廖先生白草纸”的名字。
正面效应。“我觉得品牌名要朗朗上口,不能说叫什么孙氏、王氏、李氏……好像都差点感觉。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廖氏好——‘料事如神’嘛!”他还坦言,因为店名一事,当初的一位合伙人还和他“闹翻了”,退出了经营合作。“当时那个合伙人问我,我们的产品不比他们的差,为什么一定要起这个名字,我说我就是单纯地喜欢这个名字。”
3】挂“东家”视频卖“西家”鸡肉?
因为一条视频,两家老板“隔空回应”
而最近两家店矛盾的升级还有另外一些原因。
“我一直在忍气吞声,直到最近,我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廖女士向记者透露,她本不想牵扯进那么多是非,所以一直没有听从亲戚朋友的劝告,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廖女士最近“忍不下去”的原因,来自一条美食达人的推广视频,据她所称,该达人视频里盗用了一段自己出镜给品牌做介绍的画面。“他们直接使用了我的头像,商品链接带的却是他们家的,我觉得这个就太过分了!”
2022年9月24日,廖女士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视频回应,这也是她第一次公开说明重名小店的问题。在视频中,她澄清自己的门店和另一家没有任何关系,还讲述了盗用视频的情况。
9月26日,孙先生也在该平台发布了一条视频,否认视频盗用源于自己的指使。在采访中,他向记者表示,“我们确实请了达人来推广,但是他们拍的每一条视频都给我们看过,我们会审核。她说的那条视频和我们没有关系。”
记者随后找到了这条视频,视频中确实出现了廖女士本人的形象,而链接处确实挂的是孙先生经营的“廖氏白斩鸡(新华路店)”的商品。
4】小店同名,“后来者”构成侵权吗?
律师观点:或涉嫌“混淆行为”
9月26日晚,记者征询了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回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关于混淆行为的表现形式,孟博律师补充道,“混淆行为分为以下几类: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等混淆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孟博律师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在判决中指出:在中国境内实际使用并为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即应认定属于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有证据证明在先商标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区域、销售量或者广告宣传等的,可以认定其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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