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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妈微信群聊名字】假官员们:她称父亲为中央领导人,副区长像“太监服侍太后”一样招待。

时间:2023-04-01 17:33:1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南省纪委监委推出的纪录片《围猎:行贿者说》第二集《香饵有毒 金钩勿吞》信息,何清帆,来自四川农村,读了三年农校。因为长得像动画片里的索菲亚,很多人叫她“公主”。更重要的是,她经常拍些在钓鱼台、人民大会堂等地的照片发朋友圈,外人觉得她在北京有关系。

“我经常去北京,像中南海、钓鱼台、人民大会堂,我去这些地方的时候,我就拍了照发朋友圈,可能也是这些原因,别人也觉得我在北京有关系。”何清帆说。

何清帆

何清帆得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原局长涂力军离婚、单身,就约他吃饭,主动追求。以“谈恋爱”的手法,她从涂力军手中承揽了2.1亿元项目。

对于呈贡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肖为民,何清帆打起“影响牌”。她打一个电话把上级领导的秘书叫来,为自己营造气势。此外,她声称父亲是中央领导,娶了后妈要生二胎,所以她才跑到云南做生意。

“我就感觉像一个太监在伺候太后一样的,我就把她比成皇太后了,或者是皇后了,我就是个太监。”肖为民说。

短时间内,何清帆承接了呈贡公安分局11个项目,合同总金额3.2亿元。

2019年初,涂力军、肖为民相继被查,何清帆也因涉嫌共同职务犯罪和行贿,被昆明市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

冒充市委主要领导亲侄子,他骗过常务副县长和多名局长等,诈骗百万

2020年,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鸟某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披露,鸟某冒充自己是青海省海东市市委主要领导的亲侄子,从而骗过了时任循化县常务副县长高某以及该县多名局长等,通过层层审批承揽工程,还骗取财物。

裁定书显示,鸟某在2003年1月22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2019年1月15日涉嫌诈骗被抓获,1月29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5日被逮捕。12月31日,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鸟某在二审时

原判认定,2016年12月,鸟某自称是海东市主要领导亲侄子,找到时任海东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称他可以从北京引进扶贫项目,要求张某帮忙介绍认识了时任循化县常务副县长高某(官方信息显示,高雪明于2016年7月至2018年1月任循化县常务副县长),张某信以为真,遂向鸟某引荐认识了高某。

基于鸟某是海东市主要领导的侄子这一身份,高某又介绍他认识了循化县工业商务局局长喇某录、招商局局长马某、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沈某。

据介绍,鸟某以海东市主要领导侄子的身份,先后认识循化县税务局局长何某1、西宁市城东区税务局局长何某2、青海天香两椒有限公司法人韩某3、青海仙红辣椒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管韩某4等人,并以“工程资金紧张”“合伙搞工程”“个人急需”“帮忙调动工作”等为由,多次以借款为名骗取高某人民币5万元,韩某3人民币63万元、美元1万元,韩某4人民币1万元,何某1人民币35.6万元(其中已还款10万元),何某2人民币18万元,共计118.9万元。

庭审还出具了情况说明,证实鸟某与海东市委主要领导既非直系亲属关系,亦无亲情关系。

2019年12月31日,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鸟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赃款人民币121.9万元。后鸟某提出上诉。2020年4月海东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驳回了鸟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已婚科员冒充副省长(后落马)儿子,恋爱、重婚、生子

冯磊,1982年7月21日出生于安徽省合肥市,本科文化,原任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员。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冯磊受贿、行贿、诈骗、重婚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冯磊犯受贿、行贿、诈骗、重婚四宗罪,2019年8月被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八个月。

上述四个罪名中,冯磊所犯的重婚罪备受关注。2007年11月26日,冯磊与何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10年左右,冯磊冒充自己是安徽原副省长陈树隆的儿子,取得女方郑某的信任,两人开始恋爱、结婚、生子。

郑某证言称:大约在2009年夏天,“陈某”通过他的手机和其联系上,说他叫“陈某”,之后追求她,他们开始恋爱。在恋爱之后,他说他在省检察院工作,父亲是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冯磊为工作需要的化名。大约在2012年,郑某提出结婚,“陈某”也同意了。

大约在2014年初,“陈某”让郑某搬到合肥市政务区置地栢悦公馆2幢2701室居住,说房子是他父母买的,但没有过户。之后他们一直住在那里。“陈某”基本上工作日都会回家居住,周五、周六以加班为由不回家居住,周日晚上一般回家居住。2014年郑某怀孕,2015年4月生下一男孩。郑某怀孕后就不工作了,日常生活开支由“陈某”承担。2018年8月1日纪检办案人员把“陈某”从家里带走,之后他的同学对郑某说“陈某”是假名,实际姓名叫冯磊,这时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2014年6月冯磊给郑某汇款80万元,说是公婆给他们的,同年还给她买了一辆宝马X1二手车,大约20万元。2016年,冯磊通过中间人先后三次给郑某转账,共计160万元。这些钱,都是他从案件当事人洪某处骗取来的。

2019年8月,庐江县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诈骗罪、重婚罪,判处冯磊有期徒刑十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违法所得上缴国库;诈骗所得被责令退赔给被害人。后冯磊提出上诉,2019年11月,合肥中院对该案二审宣判,驳回了冯磊的上诉,维持原判。

冒充省公安厅领导给被害人打电话施压要求和解

除了冒充领导干部或其亲属的,还有冒充上级单位领导的。2020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卓义才为董忆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4年以来,卓义才利用职务便利,明知以董忆为首的涉黑组织实施开设赌场、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不履行查禁职责,反而收受贿赂,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其逃避公安机关查禁、处理经济纠纷等事项提供帮助、站台撑腰。

2015年,董忆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外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卓义才冒充省公安厅领导给被害人打电话施压要求和解,并指使下属编造董忆入股的矿山发生安全事故引发群体事件需其处理善后的事由,以公安机关名义向办案机关发函,使董忆被取保候审。卓义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冒充中央纪委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

此外,还有人冒充中央纪委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2017年,公安机关在湖南省娄底市成功侦破一起冒充中央纪委机关工作人员电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声称是中央纪委机关的工作人员,向多地手机发送诈骗短信,要求提供举报材料。

2017年4月14日,某国企下属单位的20余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相继收到内容为“中纪委×室欢迎广大干部举报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如举报材料属实可作为日后直接晋升的依据,以后犯有错误可作为减轻或减免处罚的依据”的短信,并详细标注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来访地址。收到有关反映后,中央纪委机关将有关线索转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公安机关迅速破获此案。

据悉,犯罪嫌疑人谢某某2016年初在网上购买了一些国企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信息资料,2017年3月在北京购买了作案手机号码,随后向500余部手机发送诈骗短信,冒充中央纪委机关工作人员,索要举报材料,企图用于诈骗或敲诈勒索。

2020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评论文章写道:这些假冒他人身份者狐假虎威,打着领导旗号,干着非法勾当,小至索要财物、骗吃骗喝、推销产品,大至承包工程项目、推荐干部、跑官要官,损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声望,侵蚀国家和人民利益,影响恶劣。这些骗子必须依法惩处,但为何屡有党员干部在此种骗术面前“中招”更当深思。一些党员干部轻易受骗,看似警惕心不够、分辨意识不强,背后实际上是私心杂念作祟,有着攀高枝的心理。一旦遇上有人打着高级干部或其亲属旗号,就想着“搭天线”“抱大腿”,视其为结交领导干部、拓展人脉资源的机会,拿公权做人情,希望领导干部会“投桃报李”,换得个人好处。如此歪心思,遇上敢于吹嘘、能言善辩的骗子,就容易上当。

文章称,坚决抵制自称同领导同志有特殊关系的人提出的要求,或者冒充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干预、捞取好处等行为,一方面要督促教育领导干部管好身边人,坚决防止和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另一方面,党员干部对打着领导干部旗号办事的行为,不管是利用、冒用、盗用,都当果断拒绝,不信、不见、不理、不办,并主动报告。更根本的,是破除对圈子、关系网的迷恋,莫为一些华丽名头所吓住,也莫贪恋不正当的灰色利益。守纪律、讲规矩,不因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干预而假公济私、曲意逢迎,严格按制度行使公权力,铲除相关骗子行骗的土壤和空间。

新京报记者 李京统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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