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报道,互联网用户、平台的名称不能暗示、挑衅或传播色情内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信息内容经营管理负有责任。山东成功律师事务所高玉鹏表示,“华拉拉”作为运输服务提供者和运输服务需求者,提供中立、独立的第三方信息中介服务,并提供与用户、司机的中介合同关系。作为“中间人”,发表和
用户传播的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根据用户在‘货拉拉’发布的信息,已经触犯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货拉拉’对于订单备注中涉黄信息及恶意发单的情况,应付主要责任。其有义务提升拦截屏蔽技术,并进一步做好用户教育,维护良好的发单环境,打造绿色网络环境。”同时,高律师表示,如用户在网络平台遇到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况,可以在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进行举报,也可拨打12377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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