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哪些?
为避免百年后子女间的遗产纷争,很多老人会在生前便着手处理名下财产。有人选择通过订立遗嘱,将财产分配的时间点放在百年以后;也有人选择在生前就通过赠与的方式将相应财产处分完毕。不论是遗嘱还是赠与,只要是基于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和合法目的作出的,均应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考虑到财产利益巨大,且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已经难以查证,法律对遗嘱设置了相对严格的形式要件,对不满足法定要件的,不能认定为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而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处理被继承人遗产。
而对于生前赠与,其在财产归属上的目的与遗嘱相似,因此也需要对赠与人的真实意思加以查明。通常,法院会通过审查书面赠与合同的约定,书信、电子通信往来的对话沟通记录,或者他人可察觉、可推知、可确信的行为表现加以查证和认定。不论以何种形式作出,赠与人的赠与意思应当是客观、真实的,而非他人臆测、推断或强加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陈述不宜单独作为认定赠与意思的依据;其他证据的佐证也需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方可。
转自 | 上海虹口法院
来源: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