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网站10日公开,出现了是否使用装饰用彩色平面隐形眼镜(美瞳)的提示。提示指示:
“美瞳”是具有装饰功能的隐形眼镜,专业名称为“角膜接触镜”。直接覆盖角膜表面,与眼部组织密切接触,与人眼安全直接相关,风险高,在我国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之前,必须通过安全有效的评估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才能生产、销售和使用,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这种产品的商家需要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韩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美瞳”及其护理产品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购买“美瞳”时,应从具有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仔细查看购买的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号码、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并妥善保管购买证明。进口的“美瞳”及其护理产品也必须附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查询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即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不要因为价格便宜就在非正规商家或网络商家购买未注册的产品。
第二,佩戴“美瞳”时,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或专家的指示操作、佩戴、提取、清洁、消毒和保存镜片。未注册的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得不到保证,戴上后会引起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并发症。
三、消费者发现假冒产品销售或无证经营“美瞳”产品等,可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对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将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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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南部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