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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点的微信名字】青你3不得不停播!人气选手女警黑暗材料不断,污点偶像被包围,值得吗?

时间:2023-03-06 20:01:5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一觉醒来,水分天空变了

广播电视订单《青3》录音和整顿暂停

还剩3天的决赛远去了

超话选秀名单半夜直接蒸发了9个小时

“昨晚现场的橘子好像见证了历史”

女景天公司随后宣布退休

万金油借口:个人身体原因)

多名景天本人连夜离开了大工厂

(向球迷们最后鞠躬致意)

今天又发现了另一起“倒奶事件”

大瓜好嘴.

看到讨论变成了争吵,变成了“到底为什么要整顿”。

共同聚集两派——

倒奶

《与余景天有关的纠纷》

#换位思考,不可能是两件事。

个都踩红线了吗#

先说较为简单的“倒奶”这事儿吧▼

前两天,下面这支视频出圈了。

为何?

实在是太过触目惊心!

一瓶瓶没有污染的雪白牛奶被倒进下水沟里,

光天化日之下,如此糟践粮食…

历史上有资本家为了让牛奶涨价而倾倒牛奶,

现实中有粉丝只要印着投票二维码的瓶盖而“倒奶”。

#拜托,为啥不能把二维码印在瓶身上#

正巧,这两年一直在推行节约粮食、光盘行动,

反食品浪费法上星期才刚刚通过…

这可不就是在雷点上蹦迪吗?

难怪会有“取消奶卡”的瓜传出呢…

不过,反对者也强调——

去年《青2》已经出现过类似“倒奶事件”了,

倒的正是这种粉蓝瓶子的牛乳饮料;

今年《青3》主推“奶卡”,一箱奶送单独的刮刮卡,

于是有不少家粉丝把牛奶捐给了福利院。

要橘说?

不论这事儿具体发生在何时何地,

只要还存在“倒奶”这种现象,

敦促改进措施就没毛病。

但有不少人在担心,

这是想分散外界对余景天事件的关注?

来看看刷了几天屏的“塌房大事件”吧▼

主人公:余景天,选秀专业户,

02年出生于成都,后移民至加拿大,

用英文名Tony参加过《Produce X 101》,

是唯一进入决赛圈的外籍选手,

#TMI:这节目后来被曝出造假,把制作人安俊英送进监狱,起因是中国观众发现选手的票数之差都是29978,这个数字刚好是余景天的票数#

两年之后回国参加《青3》,

开播前是人气选手,播后几期稳坐“永恒のC位”,

在节目里是“双A强者”的魅力人设。

按理说,如无意外,就像粉丝期待的,

余景天本该在三天后的决赛夜光鲜登上断层C位…

BUT!

现实总爱和人开玩笑,

余景天在节目里的最后一个星期——

被刷“退赛”弹幕,

几次向粉丝鞠躬,

见面会上的主题曲舞台频频出错,

发言时哽咽感谢粉丝,

#我获得的一切都是你们努力得来的,没有你们我也无法站在这个台上,遇到困难的时候往后看,想到还有你们,觉得再艰难也可以度过#

为了出道准备的应援屏被临时撤销,

最后在粉丝的一片支持声中“回家”了…

惨吗?

对很多人来说,

一想到他父母的争议估计就下头了。

4月29日傍晚,有网友曝光了余景天的家族企业,

旗下KTV疑似涉黄涉毒,还给出了相关证据。

爆料者给出了一段较为严谨的推理,

用来认证“余萍”即余爸爸,“李勤”即余妈妈,

(余景天个人画室的法人身份,抢注余景天的名字商标,双方有密切商业合作)

这一点在余妈妈后来的回应里得到了默认。

之所以花这么大力气,

都是为了指向余妈妈旗下那家神奇的“景立ktv”。

何其神奇?

既可以从公开平台上发现涉黄线索

网上一搜,都是这种微妙的结果。

官微一看,入目皆是擦边球。

(蓝v认证:成都景立餐饮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贴吧一找,全是“招聘佳丽”的信息。

(甚至跑到职中里招人)

经理的微信一加,露骨朋友圈数不过来。

(网友求证、按图索骥加的号码)

这些相关内容……

早在一个月前的知乎就有知情人爆料,

只是当下被粉丝diss到删除了回答。

也不缺来自官媒和裁判文书的涉毒争议

09年,警方清查发现14名涉嫌吸毒人员

10年,员工公开喊话“卖药”

14年,陪唱小姐公开“推销”冰毒

员工招“佳丽”,佳丽始贩毒,瘾君子在此被捕…

哪怕有十几起贩毒案件恰好都发生在景立门口,

楼上刚好是一个制毒窝点,

邻居和楼下又是好几家赌场,

如此群英荟萃,

再加上166米处就是一所小学,

嘿,景立KTV一定出淤泥而不染!

……

对面是如此详密的指控,

当事人的回应也被衬托得愈发脆弱了…

第一招,话说一半▼

经纪公司说余景天没有参与过任何网传负面行为。

(全文只字未提余景天父母,评论翻了车)

第二招,说服粉丝▼

妈妈强调自己被合伙人骗了,识人不清,

当年没及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才让孩子受了伤。

第三招,杀鸡儆猴▼

起诉一位只有15个回复的网友,

既没有挑那些图文详细的爆料博主,

又选了最好打的名誉权,而非“诽谤罪”。

吃瓜路人:你看我信吗?

(分分钟找出10个漏洞)

先看08年转让前的“经营期”——

04年就有网友反馈这个ktv专玩“嗑药”,

06、07年又有贩毒案件发生在ktv门口,

说好的05年共同经营,

98年的同名同地歌城又是几个意思?

后看在19年前在加拿大的“无辜期”——

要知道,工商登记是谁,谁就是责任主体,

内部协议没有外部效力,一出事就是法人代表兜底,

注册资金5000万的商海大老板会不知道吗?

只能夸一句“人美心善”了(狗头)

有时间在8年内配合经营范围的多次变更备案,

有时间替旗下另一家公司变更法人,

有时间授权朋友和物业签订租赁合同,

有时间在回国前注册新公司,

有时间带着孩子频频搬家,

就是没时间为这家KTV改个备案,

哪怕作为公司法人,多次卷入案件,

也没有表示自己不再经营这家店。

……

对最广大的公众来说:

涉黄涉毒就是底线。

一边是全家移民加拿大的有钱人家,

哪怕退赛,回到普通人的生活也不会差,

从小就在聚光灯下长大,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那儿还有豪宅、保时捷和阿斯顿马丁,

他想出道就可以大胆尝试,

单方面解约也不怕被原公司封杀,

拥有家庭支撑的试错权利,

如今还能加上粉丝全力供着的追梦。

另一边却是至死无名的缉毒警察,

与毒贩斗争,用生命捍卫着公众的安全,

活在马赛克下,一旦放松警惕就可能遭遇猛烈反击…

你说这是父母的罪,孩子无需连坐?

当然不是,

没有人高喊孩子也需要坐牢。

只是,都到这种程度了,

还继续若无其事地出现在公众视野,

作为贩卖梦想的“偶像”赚钱,

仿佛在一次次强调那句老话: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看多了,总是忍不住困惑呵,

到底凭什么?

最后一句

找资料的时候又给我看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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