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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图像和名字被盗用】自拍拍摄被盗用为“毛皮销售”,对方的回答理直气壮。

时间:2023-03-05 03:13:5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8月5日下午,成都的林保宇(化名)添加了朋友的微信、微信《丽姐海宁毛皮厂直销》的陌生微信林保宇的朋友作为朋友,但杜尚是林保宇本人的自拍。这让林晓宇很困惑。是谁发的,除了照片以外,其他人使用的信息是什么?

林小伟朋友微信提醒我头像被盗

8月6日,红星新闻记者通过该微信朋友圈电话号码联系了相关用户,对方表示,公司被用作与客户联系的营销号码。不是固定人使用的,最后接到电话的人是男性工作人员,他说:“朋友圈随便找的照片,只要看就用。有什么问题吗?”说

被盗头像的毛皮营销号朋友圈信息

两年前自拍

换成毛皮销售号头像“丽丽”

8月5日下午,林晓宇的朋友接到了添加陌生微信朋友的请求,名字是“丽姐海宁皮草制造商直销”。仔细一看,头儿是林保宇本人,这让朋友们很奇怪,赶紧给林保宇开了证明。

“朋友是做服装生意的人,对方主动添加的她。”林斯飞在朋友发给红星新闻记者的截图中朋友圈公布了名为“丽姐海宁皮草制造商直销”的微信账号,发布了各种服装销售的动态消息。据悉,里面有各种服装销售动态、“工厂直销”、“全市长/市场最低价”等字样,头像是林思飞本人在200拍摄的。

“我也很惊讶。”林晓宇说,这张照片是2017年6月拍摄的,2017年或2018年的时候应该用这张照片作为头像,除此之外,没有在其他平台上发布。对方通过什么渠道获得了自己的照片,以及是否用作营销号的头像,任小飞不得而知。

“我认为这已经侵犯了我的权益。现在也不知道我的照片是怎么泄露的,也不知道对方是否有我的其他信息,但这个想法很可怕。接着,林小宇通过微信号添加了这个微信,但没有通过,打朋友圈页面上的电话也无法接通,林小飞的朋友向对方发送微信消息也没有得到回应。联系了这个微信号后,林晓宇对那个微信号提出了不满。

营销号:

“只要好看就用。有什么问题吗?”

8月6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拨打了对方微信朋友圈留下的手机号码。电话归属地出现在浙江嘉兴,接电话的女性说这个微信号是公司的销售号码。自己刚收到这个号码没几天,头像照片的来源不清楚。有必要问。接着这位女性工作人员说:“这个头像是别人送的。因为申请了这个微信号。”公司里有很多销售号码,都是用别人发来的漂亮照片制作头像。“这位女性官员说,很多顾客都是认出头像的,所以应该使用(真人)照片作为头像。她不知道是谁发的照片。但我还是要问。然后挂电话。

6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再次拨打这个号码,打了3次电话才接通,但不再是上午接到电话的女性工作人员。新接电话的女性给一位男性职员打电话。对方接收后判断自己是在朋友圈内看到的照片,表示网红照片被直接保存。

“我换了头像,还有什么问题?我不知道(图片来源),朋友圈,我只是觉得女人可以保存它,制作头像。她昨晚联系我,我已经换了头像。”

当记者提到这一行为可能与侵犯他人权益有关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商业行为,提交证据即可。网红的照片很多,我也用马云头像。”微信、朋友圈和女孩的照片有上千张,我随便选了一张。我不知道这有什么问题。我不是用她的照片诈骗。如果是这样,你就得得到我这边事实的证据。这到底保存在哪里,我这边也找不到。" "

记者问公司的每个销售号码是否是使用的其他人的个人资料照片时,该职员否认了。

律师主张:

没有得到涉嫌侵犯商业使用权的许可。

四川与律师事务所张炳耀想道:

在不通知他人的情况下,将别人的头像作为商用,有利润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已经涉嫌侵犯肖像权。林晓宇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道歉,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双方协商失败,可以提出侵权自诉。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灿认为:

未经他人许可使用他人肖像并有利可图是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照片本身也享有著作权,私自盗用照片作为商业行为,是侵犯拍照者著作权的行为。违反者可以要求对方删除、道歉和道歉,如果对画像者本人造成精神损害,可以要求赔偿。

红星新闻记者,尊素实习生为三受访者提供图片。

吕孟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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