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不到6点就要起床做早饭,吃完饭送两个孩子上学,然后再上班。每天我收拾碗、打扫卫生、接孩子放学、辅导作业……整个人累得麻木了。但是丈夫呢,早上我做饭才能起床。下班后躺在沙发上玩手机,吃饭,刷牙,丢碗,拿着渔具钓鱼,钓了一晚上鱼。”随着张某哭,傅红莲法官耐心地听张某的委屈和心酸。
开庭日,原告张某早早来到山东菏泽格雅县凤凰法庭,家庭法官傅红莲在调解室向张某了解了情况,张某毛某心酸的头都吐了出来。
张某和被告人孙某结婚10多年后生了两个孩子,两人都有很好的工作,可以说是幸福幸福幸福的四口之家,但孙某平日喜欢钓鱼,甚至执着,几乎所有的闲暇时间都花在钓鱼上,孙某花了很多钱买渔具,买了10多套钓鱼台,张某和孙某少钓鱼,花了更多的时间和孩子们在一起。
开庭时间已经过了,但孙某还不晚。傅红莲给孙某打电话询问情况,孙某一天早上和三个垂钓者去水库钓鱼,结果忘了时间。孙某赶紧跑到法庭上说同意离婚,十多年来受够了张某的唠叨,离婚了就不能再钓鱼了。
双方情绪都稳定下来后,富鸿联法官建议婚姻应由夫妻共同努力经营。建议作为丈夫和妻子,应该对彼此有更多的了解,一起同行,欣赏,支持。经过多次劝说后,原告仍然坚持离婚,被告也不肯挽留。最终原告张某和被告孙某达成了解除婚姻关系的协议。
傅红莲法官这样说。“钓鱼不是坏事。可以陶冶情操,获得快乐。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社会里,钓鱼是放松的方法,但凡事在一定程度上结婚和结婚,就要承担成为妻子的责任。不能因为钓鱼而忽视家庭。否则,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变得脆弱,婚姻和家庭就会受到威胁。”
潇湘晨报综合菏泽巨野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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