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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微信名字女生用】大连男子给爱人转账了200多个,总额超过34万韩元

时间:2023-02-18 06:03:3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夫妻结了二十多年缘的偶然机会,妻子发现丈夫和陌生女人的关系非同寻常,丈夫偷偷给爱人赠钱34万多人民币。妻子生气地向法院起诉,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爱人还钱。

男人偷偷给爱人超过34万韩元

赵明和王丽(都是化名)结婚二十多年了,赵明是司机,经常早出晚归,有时晚上也不回来。有一次,灯光喝了点酒就上床了。王丽看到照明的手机落在床头,想把它放在桌子上,没想到手机开着。于是她打开了手机相册,发现里面有很多陌生女人的照片和视频。

王丽回忆说,丈夫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照明的手机不再乱放在家里,而是设置了开机密码。第二,照明每天整理微信聊天记录,就像有什么隐秘的东西一样,不让自己随意翻阅。最近几年家里存款明显减少,另外赵明每次回家都故意对她好,但是他的表情很虚伪。

王丽觉得丈夫和这个陌生女人的关系不一般,她急忙去找儿子,查看了赵明的微信转账记录,发现赵明经常转账给一个叫微信“黎明”的人。粗略计算,有200多个,总额达34万多韩元。

面对如此铁证如山的证据,赵明不得不承认他和“黎明”是恋人关系。他用微信转账汇来的钱都是赠送的,是自己主动给的。王丽想要的话,只能转一半。还有“黎明”是微信昵称。她的名字和家在哪里?王丽怎么问,赵明也没说什么。

妻子要求归还爱人,提出了控诉

无奈之下,王丽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和梁朝康律师保护自己的权利,回来自己的“班”。

两位律师调查了王丽丈夫的电话通话记录,发现他的电话号码经常与陌生号码联系,一次通话时间超过两个小时。两位律师试图在这个电话号码上加一位微信朋友,结果发现这个电话号码的微信名字是“黎明”,最后经过仔细调查,吕莱(化名)确认了微信的名字是“黎明”。

据王丽说,他家的房贷还没还,自己省吃俭用,丈夫在外面找爱人,背着自己给了爱人34万多韩元,气得王丽提出离婚请求。赵明宣布要和吕磊分手,并给王丽写了保证以后忠于家庭的保证书,表示以后不再和吕磊联系。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丽向王金海和梁朝江律师向中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余磊返还34万多韩元。

法庭上,余磊承认,赵明通过微信转账转移了34万多韩元,但他说,这不是赵氏给自己的,而是与赵明合作赚取的利润。余磊还向法院提供了照明向她出示的两张借条。一张30万韩元,一张10万韩元,另外向法院提交了自己和照明的书面《合作协议》韩元。

对于余磊向法院提交的那两份借条,事件第三人赵明确实是自己亲自打的,是自己亲手按下的手印,但借条是假的。是自己写的,他想和李雷保持不正当的关系。自己和吕磊签订的《合作协议》也是假的。根本没有这种事。

为了证明赵明和余磊的不正常关系,王丽方面还向法庭提供了余雷和赵明在沙滩上散步的照片和视频。吕磊认为双方为了合作关系一起谈论合作是正常的,所以不能确定他们是情侣。关于赵明写给王丽的《保证书》,虽然提到了和余磊的分手,但是赵明和王丽之间的矛盾,和余磊没有任何关系。

法院判决恋人返还24.6万韩元

一审法院通过审理判定赵明和余磊为非正常男女关系,赵明通过微信将34万多韩元转给了余磊。这笔钱是赵明和王丽的共同财产。赵明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吕莱应该归还。但是,从余磊向法院提交的两份借条可以看出,该借条是赵明本人写的,一张30万元借条,余磊没有提供银行转账、银行取款证明、资金来源等证据,因此法院不承认真实性。另一张10万元的借条,余磊提供了10万元的银行流水证据,确实是从她的银行卡里提取了10万元现金,足以证明这10万元的借条是真的,法院承认了。

今年6月,法院作出了余磊返还王黎24.6万韩元的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后,余磊不服,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余磊又向法院提交了新的证据。一审判决后,赵明写给余磊的一个情况说明是“自己给余磊的30多万韩元、偿还贷款、合作利益”。对于这一证据,王丽方面认定赵明和余磊“藕断丝连”,王丽起诉过程中两人仍保持联系,双方有利害关系,不予承认。法院认为,尽管余磊向二审法院提交的这一新证据上有照明的签名,但30多万韩元的钱余磊方面没有相关票据、银行流水和取款证明,因此无法确认真实性。

最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半岛早报,39度视频记者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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