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是屈辱史、血泪史,香港在鸦片战争中被英国殖民者欺负,香港同胞在殖民统治下被欺凌,同时期的大陆在列强分离主义者、军阀混战和日军侵略中遭到涂炭。我们希望更多的中国人认识到英国殖民统治下香港同胞的实际情况,认识到只有中国人团结起来,才能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最近,在外部势力的干预下,香港不断发生非法暴力事件,更多的网络电视台主持人说。“我下辈子会重生。我宁愿成为英国狗掏的那坨屎上的苍蝇。你不会想成为那个人的。
英国殖民地下的香港真的像某些人想象的那么好吗?
(a)政治方面:
英国自1841年占领香港以来实行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英国女王任命的港督集行政、立法、军事大权于一体,在金字塔式权力结构的顶端具有鲜明的专制主义色彩。"作为港英政府制度的"民主职能"机构,行政部门和立法局提出的建议对港督不构成任何法律制约。(阿尔伯特爱因斯坦,Northern Exposure,香港名言)占香港人口98%的中国人长期以来无法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和参政权。
1922英国爱德华王子乘坐8辆轿子通过了间诺岛
香港最高行政长官28任港督都是英国任命的,从不征求港人的意见。英国法《殖民地规则(1977年)》第105条规定:“抗毒是对英皇后负责、代表英女王的唯一最高权威。”抗毒不必对抗民负责。他把行政和立法权集中在一起,实际上实行独裁统治。
1906年明信片上的香港警察部队、印度裔警察可以拿枪,中国警察不能拿枪。
1843年,英国任命第一任港督组成两个重要的政治机构:行政局和立法局,37年来立法局没有一名中国议员。到1880年,第一位中国人吴廷芳被任命为非官守议员,实际上只是政治装饰品。从1917年开始,立法局议员有14人,大部分是英国人担任的“官兽医院”,非官兽医院均由港督任命。
1949年,抗毒葛良洪提出,作为基本原则,英国属地的重要政事应由英国人处理。香港大多数市民没有英国国籍,他们无权过问。因此,立法局提案可由殖民地大臣直接审查,无须征求港人的意见。将英国国籍定为立法局选举人的必要条件,再次将中国人排除在政治管理和决策之外。
1967香港英国政府镇压示威者
早在1918年,英国就通过了第一个成文议会选举法《国民参政法》,规定了21岁以上的成年男性,具备一定的居住地资格等,具备选举权资格。1928年英国通过的第二部分《国民参政法》规定实行男女平等的选举制。但是,到1984年为止,香港立法机关只有官守议员和被任命到港读的非官守议员,没有一名被选举的议员。
参考:刘万勇,英国对香港“民主发展”政策的历史演变,广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二期;刘江,项英时代中国政治精英培养问题研究,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年5月;罗永祥,陈志辉,香港特别行政区市政结构[M]香港:三联书店有限公司,2002年86-91。
(b)教育领域:
早在19世纪80年代,英国就进行了小学义务教育,1918年颁布的《教育法》将实施强制教育的年龄规定为14岁。根据1944年修订的《教育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当局出资的中小学都实行免费教育。但是香港直到1971年才实行免费小学教育,1978年才普及了9年义务教育。1971年,仅接受小学教育的中国人比例为49.6%,接受大学教育的人比例仅为1.6%。1981年,接受大学教育的比例上升到2.7%,同期英国的大学生比例已经达到15%。
gn.toutiaoimg.com/large/pgc-image/RZgtVJcHRjvmCd?_iz=31825&from=ar;x-expires=1705677830&x-signature=S8ckjcx9sOwyoEAzEC6%2BLM06opU%3D&index=4" width="640" height="474"/>1950年帮工马铃薯的女孩
曾于1878—1897年担任香港视学官长达20年之久,对港英统治阶层内幕了如指掌的欧德礼曾毫不掩饰地表示:“在这个时期(19世纪,引者注)几乎没有这种想法即振兴中国人的社会使之达到欧洲人的水平。”而是出于利己动机企图通过推行英语教育,学习英国地理、历史等项措施,促使中国学生认同英国文化,成为“亲英的传教士”,甚至成为中国“未来官僚阶级的一部分。”
1962年香港幼稚园
1878年,港督轩尼诗召开教育会议,定英文为官校的必修课程,中文为选修课程,并规定英文教学增至5小时,中文教学则由每日4小时减至2小时半,正式确定重英轻中的语文政策。自此以后,轩氏后继者们无不奉行强化英语教育的方针,政府政策明显地倾向扶植英文学校,接受英语教育的学生人数与日俱增。1912年香港大学正式成立,更标志着香港英文教育已形成系统,达到高峰,成为香港语文教育的主流,而中文则被贬为“二等语文”,不予重视。
参见:张晓玲,香港人权回顾展望,中共中央党校人权研究中心;操太圣,香港教育制度史研究(1840一1997),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
(三)医疗方面:
港英政府的医官的主要职责就是为殖民政府官员和警察、士兵等提供医疗服务,而华人不在其关注之内。但是随着香港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流行病的不断爆发,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迅速增加,仅靠人数不多的殖民地医官是远远不够的。
1848年港英政府建立了第一家国立医院。医院的医疗卫生条件相当简陋,病房和床位明显不足而且医护人员也是非常紧缺。到19世纪末,政府医院的病床才仅有134张。根据医院的入院记录,当时占总人口绝大多数的华人群体的入院比率是相当低。1869年殖民政府报告统计,当年在国家医院入院人数中,西方人与印度人为934名,而当时占总人口95%以上的华人仅为223人。
1881年英国特派皇家工程师查维克(OsbertChadwick)在对香港进行周密的调查后更是大声呼吁:“提供和采用合理的卫生措施,是政府的责任”,然而,港英政府总是借口财政拮据,不愿大量投资,穆莱医生就曾经抱怨:“难以置信……在我和卫生委员会指出(排水沟渠)不卫生的状况之后,它们依旧保持原貌,仍然是疾病和死亡的源头”。
1894年香港爆发了前所未有的鼠疫大流行,导致2千人以上丧生,香港三分之一的人口逃离香港。
鼠疫时期街道
直至19世纪60年代,港英政府才认可自己所应承担的医疗保障责任,相继颁布了两个扩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十年计划”,并且为港人提供平均分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但是,由于医疗服务供给水平低,远不能满足港人的医疗需求,且病房、门诊过于拥挤,医疗水平持续下降,引起广大港人尤其是公务人员的强烈不满。
参见:彭海雄,1894年香港鼠疫研究;唐婕好,19世纪后期香港公共卫生改革;程私志,香港医保体系与“中庸”管理模式,中国社会保障2002年12月。
(四)住房方面:
香港开埠不久,1843年英国殖民当局便将今日中西区一带,即中环、金钟和上环部分地区命名为维多利亚城。随着填海工程的扩大,增加了土地面积,1857年又把港岛行政区细化分为“四环九约”。其中规定只许华人在璞鼎查街以西的地区发展,此界限在1870年被华商冲破。
香港底层人民居住的船屋区
但1888年,港督德辅亲自草拟《欧人住宅区保留法例》,规定威林顿街和坚道之间只准建西式洋房。1904年,香港立法局通过《山顶区保留条例》,将山顶区划为清一色欧人住宅区。
20世纪60年代的寮屋
香港太平山景色优美,气温清凉,从1867年到1930年,香港总督别墅就坐落在太平山顶。港英时期,太平山成为香港境内权势的象征。从1904年到1946年,港督政府在太平山一直执行《1904年山顶区保留条例》(PeakDistrictReservationOrdinance,1904)。
这项以人种为基础的法律规定,除非得到港督的批准,太平山山顶区保留为非华人的居住地,禁止华人在山顶居住。
20世纪70年代山脚下的房屋
参见:张晓玲,香港人权回顾展望,中共中央党校人权研究中心;刘曼容,英国对香港“民主发展”政策的历史演变,广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
(五)就业方面:
香港华人长期不能享有平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在殖民统治下,香港人民长期不能享有平等的经济权利。英国学者霍普金斯在其主编的《工业发达的香港:政治、社会与经济概论》一书谈到,当时“香港是个残酷的社会,穷人在这个社会中几乎得不到帮助。”
1938年香港港湾里乞讨者们将一艘邮轮团团围手持带网兜长杆乞讨
台湾学者王曾才等在80年代指出:英国政府并不重视香港福利,香港没有最低工资和有薪产假。18岁以上男性没有工作时限,没有疾病补助,没有健康医疗保险,没有强制义务教育。
1946年裝卸货物的苦力,这里有很多未成年孩子
据1971年调查,17万多工人的工作时间每周在65小时以上。其中,1万多人每周工作达105小时。3千多年龄在10-14岁的儿童做工,约占工人总数的6.9%,而非法被雇用的童工更是不计其数。
1974年,英国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但却把36种条款列为不适合香港情况。
香港《镜报》创刊董事长兼社长徐四民回忆称:“当一个小信差,一个中国人只有三、四十块,但洋人就有一千块,同工不同酬。”
在香港回归前,香港的工会组织和民间组织曾经为在港建立一个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而奋斗多年,但都因为港英政府的反对而没有能够建立起来。在香港回归前夕,港英政府却于1995年宣布实施强制性公积金制度。
香港在1973年才开始使用社会保障这个名称,在这以前也没有社会保障制度,只有社会救济制度。对老人的赡养及照顾都被认为是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参见:张晓玲,香港人权回顾展望,中共中央党校人权研究中心;中新社,访前全国政协常委徐四民:香港爱国力量越来越强,2007年5月。
(六)人权方面:
在港英时代,香港虽然被誉为王冠上的明珠,但是英国从来只是把它当作殖民地,即使港人划归英籍,拿的也是二等公民的护照:BDTC(英国属土公民护照),BNO(英国海外公民护照)。持有这类护照的人,不能享有英国国民的种种权利。
1958年英军镇压示威者
在殖民主义的早期统治中,英国制定了歧视华人的法律。1843年,港英政府实施宵禁,以“盗贼横行为由”限制华人夜间行走,强令华人夜晚行走时,必须“手持灯笼,以便识别”这一宵禁直到1897年才被废除。另外还规定,华人不准与英人共用马场看台及其他一些公共设施。
1865年香港跑马地
鲁迅先生曾在一九二七年八月十三日《语丝》发表文章。“即如今天的香港《循环日报》上,有这样两条琐事:第一条我们一目了然,知道中国人还在那里被抽藤条。第二条是“搜身”的纠葛,在香港屡见不鲜。”
20世纪40年代英籍警察对华人搜身
参见:张晓玲,香港人权回顾展望,中共中央党校人权研究中心;刘曼容,英国对香港“民主发展”政策的历史演变,广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鲁迅,《而已集》,略谈香港。
近代史是屈辱史,是血泪史,香港在鸦片战争中被英国殖民,香港同胞在殖民统治下饱受欺凌,同时期的大陆更是在列强割据、军阀混战、日军侵略中生灵涂炭。经过不懈努力,香港终于于1997年回到祖国的怀抱。但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一些“怀念港英时代”“港独”声音的出现实属令人痛心。
当前,香港发展面临各种各样问题,青年一代对未来所表现出的迷茫和对过去港英时期的幻想我们都可以理解,但只要我们愿意随手翻一翻历史资料、听一听身边老一辈人的讲述,就会知道英国殖民统治之下香港同胞究竟过得怎样。
我们撰写此文希望更多的中国人认识到英国殖民统治下香港同胞的真实境遇,认识到只有中国人团结一心才能共创美好未来。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