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抗原试剂盒、退烧药等
真是“难求”。
任何人也趁机开始了微信朋友圈事业
自称“卖抗原”
佛山南海有一个邻居看到后,
和邻居一起零零地买
一共花了17万韩元
结果收到的东西让人大跌眼镜
他们到底收到了什么?
那天
小万看到了一位朋友圈的微商。
叫做“抗原试剂盒销售”
而且,还说要装满一箱才能配送。
微商叶某称自己为“内部频道”
作为第三方代理
抗原检测试剂盒销售
价格比市面上还便宜
接着
小万在业主群里试图询问邻居。
看看有没有人想一起拼。
很快
小阮他们数得够多了
立即把1万多韩元转交给叶某
小万也担心对方是否真的有货。
她又追问叶氏了
对方用“明明有”搪塞小疙瘩
不久,来了一封快递账单号码。
请看看快递发票号码
小万想:“问题应该不大。”
到了第二天
小区里的其他邻居知道了这个消息
又找到了小阮代购
好心
小阮一口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大家在人群中迎接龙
共有180多人想拿东西
但是
目前前后货款17万元
传给叶某后
小阮发现对方推迟发货。
多次催促
货物终于在13日当天收到
但是当小阮打开看的时候,
里面居然有
一包纸巾
小万找到了叶茂理论。
但是对方以各种理由回避,敷衍了事
小万只能自己掏钱。
先把钱还给邻居
之后报了当地警察
民警:叶某也声称自己被骗了,目前案件正在深入调查中。
现在
抗原试剂盒是“人气商品”
有人趁这个时候
以朋友圈高价倒卖抗原
但是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律师说
按照法律相关规定
抗原试剂是具有药品仪器销售资格的企业
可以销售
任何个人销售都是违法行为
当销售达到一定数量时。
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
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微信发表重要公告
12月21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了《关于发布违反微信个人账户疫情产品营销信息处理公告》。
12月7日,国务院联合防范机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新冠疫情的预防措施,各地的疫情防控政策也进行了调整。
p>近期,我们通过用户投诉发现,少数用户利用微信的功能发布抗原试剂检测盒和退烧药等各类药品的营销信息,其中不乏有人哄抬价格,甚至存在欺诈行为,给用户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个人不能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是违法行为。
2020年3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的监管要求及标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
另外,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利用微信个人账号发布抗原检测试剂、药品等营销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违反了《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微信安全团队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处理、严厉打击。
为规范微信个人账号的信息发布行为,保障微信用户的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对于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抗原检测试剂、药品营销信息的微信个人账号,微信团队一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的规定,视违规严重程度,采取阶梯式处理。
违规示例
部分被处理“微信账号”示例
微信安全中心提醒
用户利用互联网违规销售医疗器械、药品等,属于违法行为。微信用户通过聊天功能、群、朋友圈等功能发布前述产品营销信息,也违反了平台规范。此外,帮助朋友在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宣传推销前述产品,也同样属于违规行为。
请广大用户珍惜自己的微信账号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平台使用规范;我们也提醒大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抗原检测试剂或退烧药物,谨防诈骗。
投诉渠道
同时,微信团队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协议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配合有权机关维护其他微信用户的合法权益。用户如若发现此类违法违规行为或欺诈行为,请第一时间通过客户端或小程序腾讯卫士进行投诉,携手共建安全、健康、绿色的生态平台环境。
综合中国新闻社 微信安全中心
来源: 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