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嘉兴秀智区的严女士开了一家服装厂,规模不小,平时生意很好。手下职员和顾客更是不少。严女士为此专门又开了一个微信号工作。
1月6日中午,严某正在用手机刷朋友圈,微信信息弹出来,微信“朋友”问她在不在,不久前,12月严女士生日时,她说她发了199元的微信红包。
严女士微信通讯录朋友很多,没有给微信朋友添加注释的习惯,突然没有反应对方是谁,看到对方提到微信红包,生日那天确实有很多亲戚朋友、工作人员给她发了红包,把自己收到的红包一一放在朋友圈上。
那天朋友圈找了一下,发现果然有和这个微信昵称一样的人。是他啊,自己的员工小李。严女士很幸运地想起了自己,否则对方会生气的。“小李”又发了很多信息。发生了困难的事,急需300元。严女士二话不说,把微信转账给对方300元,如果不够,还可以再还一些钱。平日里,严女士大方,对工作人员也关怀备至,“小李”也给她发了生日红包,在异性方面,大家都要帮忙。如果对方是300韩元,他就不回答其他话,认为对方现在很忙,严女士在微信上也不怎么和他说话。
过了一会儿,“小李”提议在微信上再借700韩元,晚上一起还钱。
严女士觉得有点奇怪,之前说借300元就够了,为什么现在还要700元。严女士立即给职员“小李”打了电话,但对方的电话一直没有接。这位女士觉得更奇怪,连电话都不接,为什么在微信上借钱。严某要求对方语音、视频通话,但“小李”说自己的手机坏了,不能打电话,只能发信息,正在买新手机。
“今天买手机的钱不够,为什么不明天攒钱买呢?”严女士问对方。“小李”说明天要回南京,今天要买手机。否则路上工作太耽误了。
严某对此有些怀疑,所以刚刚找到小姐妹要借钱的理由,把微信里的钱都转移了。微信限额只剩下150韩元,“小李”以前也表示,300韩元就足够了。“小李”让严女士转账剩下的150元。买了手机不良的钱,向其他朋友借。
严女士不太相信“小李”说的话,但想想150韩元也不多。如果急需钱,还150韩元。不久,“小李”又向严女士借钱,严女士确认这次遇到骗子,立即向绥州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求助。
原来,这个“小李”是菲菲小李,只是个微信名字,头像很像。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秀州警方提醒说:朋友圈阳光要谨慎。为了防止骗子们和自己的朋友一样欺骗微信头像和昵称,请尽可能给微信通讯录中的朋友加注释。向微信朋友转账时要慎重,最好在当面或电话确认正确的事情后转账。最好不要盲目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