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订购的银色梯度公猫养了8个月后发现是母猫,如果遇到这种荒唐的事情,猫主人的退位要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去年2月,小张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家宠物店发布的银梯度宠物猫广告后,通过微信联系宠物店,决定以2500韩元购买一只银梯度雄性幼崽,支付1000韩元的定金。之后小张去宠物店拿猫,同时支付了1500元的尾款。
8个月后,随着小猫的成长,小张被带到医院做绝育手术。但是当小张拿到术前检查单的时候,——自己的宠物猫是母猫,真是愚蠢!小张立即联系宠物店要求陈述,并要求赔偿宠物猫的绝育费。宠物店表示,猫是小张亲自抱的。也就是说,小张买的是一只母猫,不需要赔偿。由于无法自行协商,小张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全党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宠物店退还公猫和母猫之间的差额1500元。
小张认为,宠物店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广告显示,出售的银梯度雄猫价格为2500韩元,母猫为1000韩元,差价为1500韩元。
在递送宠物猫的过程中,宠物店没有尽到检查义务,不知不觉中错误地提到了一只母猫。虽然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但饲养案主张,由于宠物猫相关的时间较长,因此有一定的感情,宠物店将退还差额。
相反,宠物店认为小张提到猫的时候也要自己检查猫的性别、品种和健康状况,况且小张在接下来的8个月里没有对猫的性别提出异议。朋友圈公布的同一个品种的母猫界帮助顾客转售,1000韩元的价格也是顾客价格。那家店卖的宠物猫,并不意味着不同性别有价格差异。
法院判定宠物店明知小张要买公猫,却送了一只母猫,不符合双方的协议。因此,小张行使瑕疵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是有根据的,最终小张支付的金额可以减免600元,宠物店要求从判决生效之日起7天内向小张支付款项。
与此案相关的法律知识是什么?
到底瑕疵履行抗辩权的是什么?
一起听听法官怎么说。
Q1
本案中小张和宠物店之间有什么法律关系?
法官说:
小张通过微信联系支付定金、现场猫支付尾款等方式在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宠物猫。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通过微信朋友圈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电子支付证明等证明了双方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因此,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微信等聊天软件进行交易的话,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必须妥善保存相关记录。
Q2
什么是“缺陷履行”?
法官说:
在履行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都要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履行不符合协议。也就是说,履行的标的物、履行行为不符合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或实现合同目的的行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缺陷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看出,如果小张同意以2500韩元的价格与宠物店购买一只银色渐变公猫并支付价格,那么,不管是自制还是外卖,都不影响宠物店交付银色渐变公猫的义务。对宠物饲养者来说,宠物的性别、品相、品种等都会影响购买意愿。因此,宠物店向老张递送母猫与双方的约定不符,存在瑕疵的情况。
Q3
履行缺陷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法官说:
不符合协议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损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承担维修、再作、更换、退货、降价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本案中,小张要求宠物店退还1500元的差额,但向法院提出的证据是宠物店代表客人发布的广告,这个价格无法直接证明宠物店出售的公猫和母猫的差额。但是小张要求降价具有合理性,因此得到了法院的酌情支持。
Q4
缺陷履行抗辩权会议是否会“到期”?
法官说:
宠物店建议小张在8家,但
月的时间内都未提出异议,但是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小张在带宠物猫去医院绝育时才发现宠物店交给自己的是一只母猫,且当天就向宠物店提出,已经履行了及时通知义务,符合法律规定。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转自:钱塘法院
来源: 杭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