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诉讼禁令就宣布胜利了吗?
两个月前,我写了一篇我的社交关系链,为什么是微信归属?评论了当时有节奏的一些自媒体内容。这次腾讯亲自站在舞台前面。那边禁令刚申请成功,就宣布与微信、QQ用户一致的头像和昵称不再属于用户。
诉讼禁令只是暂时的,不等于判决。大多数人不知道这一点。诉讼前保全申请是民商事公司知识产权诉讼中原告常用的手段,设置这个环节的目的在于避免在正式判决前原告可能的损失。保存申请结果如何,与最终判决没有任何关系,何况一审后还有二审,工作距离盖棺定论还很远。
利用大众和部分媒体的法律知识漏洞误导舆论是没有节操的。被称为“南山必胜客”的腾讯法务部为了获得对北京企业的禁令,就近跑到天津投诉,但其实真的很有趣。这是题外话,我们回到工作本身。
打开微信界面的“设置”-“微信信息”进入《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后,条款7.1.2宣布微信账户的所有权为腾讯,但8.1.1中定义的微信账户的头像、名称为信息内容、条款9。那么,如果用户的头像和名字被微信分配,那么当然属于微信。如果是用户自己上传的,是否属于微信所有?
阿凡达和昵称到底属于谁?
一方面,法院审判刚刚开始。另一方面,微信本身的条款承认用户的头像、昵称(名字)的各种权利属于用户。看来,强势就像微信,不敢在用户协议上乱说。那么,在这次诉讼的背后,腾讯到底想干什么?
微信、QQ的第三方登录服务与开发人员的业务本身结合度不高。开发人员通常使用第三方登录为使用自己产品的用户创建帐户。以后提供给用户的服务和业务与微信、QQ无关。当然,一般的开发者服务还包括社交共享和微信结算。如果非要拿开发者协议说事,没有微信理由禁止抖音(抖音)社交共享和登录不是违约。
此次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微信第三方登录后大象产品中的用户账户头像和昵称的归属权问题。这其实不难判断。用户使用微信登录其他产品后,微信那边修改头像和昵称,然后再次使用微信登录同一个产品、新微信头像和昵称,与该产品同步吗?答案显然不是这样。后续提供微信只是第三方登录的验证,与账户资料不分离。
那么,腾讯为什么认为第三方登录后生成的账户资料、头像和昵称与微信头像昵称仍然有关系(即使用户没有修改)?
从业务角度来看,在这次诉讼中,腾讯混淆了第三方登录服务和用户资料的概念。由于用户自我识别需求和生理、心理、社会因素的限制,用户特征信息的所有权只能属于用户,头像和昵称是用户特征信息最基本的部分。我写了微信、我的头像、昵称,为什么要微信?第三方登录后,在大象产品上创建帐户后,大象产品重新授予了对其他应用程序的第三方登录权限。这是两个独立的动作。就是微信干涉以用户个人资料的名义向开发者提供第三方登录服务。手也太长了。
重视用户隐私还是江湖地位?
腾讯的双标也不是一两天了。本公司产品和嫡系产品,第三方登录基本批准开放用户微信关系链,相当一部分是强制批准。对于非自家产品,基本上只提供头像、昵称、所在地、性别,动辄质疑窃取开发者的关系链,不懂技术的媒体闹事,死守如此严厉,不知道能偷到什么。
腾讯视频和腾讯的很多游戏,登录微信时无法取消关系链认证。
过去两年,由于微信朋友关系链和预约信息泄露,舆论哗然的大众评论直接公开,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看到了,在关注和粉丝名单上,微信朋友也很完美。比窃取微信关系链的传说更加闪亮。 (以英语发言) (以英语发言)(以英语发言)(以英语发言)(以英语发言)。
腾讯声称要制作连接器,微信和QQ的第三方登录也是市面上产品的标准。一方面“天下,莫非王土”,另一方面,团队老龄化创新无力,滥用行业地位,保护用户隐私,打击奖品。
在音节颤抖之前,微信登录的突然失效给创业者敲响了警钟。微信第三方登录确实很方便,但登录无效后,很多用户会堵住门,登录成功。你的用户资料还不属于你,这也很可怕。无论此次诉讼的最终结果如何,都值得重新审视微信及腾讯在业界的作用。
判官:15年产品经理工作经验,目前专注于社交和商业化产品领域,有《产品觉醒》本书。